遂宁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遂宁农村土地租地纠纷推荐文章
户籍所在地该怎么填
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
10w+
浏览
2024-06-22
公民出租房屋时是否要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目前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三部分。营业税相当于每个月所出租房屋所得的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不同情况下,使用税率也不同。
10w+
浏览
2024-06-22
安徽合肥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安徽合肥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每平方米15元到三元不等,合肥作为安徽的省城,全市范围内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差别是非常的大的。目前合肥市区已共把土地划分成了五个级别,一环路以内的土地使用税是每平方米十元,一环路以外,二环路以内的每平方米是7元,以此类推。
10w+
浏览
2024-06-22
城市公租房的性质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10w+
浏览
2024-06-22
合同中的承租人是什么意思?
承租人是指使用租赁财产以及支付租金的当事人。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10w+
浏览
2024-06-22
查看全部知识
遂宁农村土地租地纠纷问答推荐
农村老人丧葬费从那一年开始发放的
[律师回复] 解析:自2009年起,农民在死亡后享有了领取丧葬费的权利。丧葬费亦可称之为丧葬补贴,它主要是为那些在工作中不幸离世或者因工伤致残而退休的员工在死后处理丧事提供的一次性经济援助,这笔费用通常由原工作单位负责支付。具体计算方式为:丧葬费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乘以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处理死者丧葬事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超过了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个月总额,加害方也无需额外支付超出部分,而应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律图潍坊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农村土地经营权预流转登记是如何进行的
[律师回复] 解析:在向村集体提交流转申请后,经过严格审核,双方达成共识并进行正式登记,签署土地流转合同书。土地流转实质上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所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含义,就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其所持有的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在保持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使用权的转移。对于依法或者允许转让的集体建设用地,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上报至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在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方面,我们坚持“属地核实”的原则,经过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可进行登记。同时,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会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后再行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律图商洛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一年吗
[律师回复] 解析:离婚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权益争议,其法定诉讼时效为一年。若男女双方法院达成了离婚的和解方案,在一年内对财产分割事宜出现反悔,并提出申请更改或废除财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然而,如果在离婚一年后,男女双方同样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执,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办法的,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原则上将不受理此类案件的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律图双鸭...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哪些部分
[律师回复] 解析:按照相关管理机构的明确规定,在计算土地使用权的购买成本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为了获得土地使用权而付出的款项,其中包括土地价格以及契税等相关费用;其次,耕地占用税被视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必要成本之一;最后,印花税则是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费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律图濮阳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公办学校校舍租给私立学校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公立学校的房舍确实有可能租赁给私人组织用于办学活动,但是在此之前,该私人组织必须要符合一系列特定的条件。首要的一点是,该私人组织必须已经取得了法人资格,这一要求可以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成为合伙制或个体经营式的民办学校,随后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对其民事主体资格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此一来,该私人学校便能够获得法人的身份地位,进而得以合法地使用公立学校的房舍开展教学工作。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律图广元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船山区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安居区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蓬溪县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射洪市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大英县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成都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绵阳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德阳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宜宾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南充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泸州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达州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乐山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凉山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内江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自贡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眉山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广安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攀枝花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资阳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广元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雅安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巴中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阿坝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甘孜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找遂宁专业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遂宁专职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遂宁律师
>
遂宁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