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权益争议,其法定诉讼时效为一年。若男女双方法院达成了离婚的和解方案,在一年内对财产分割事宜出现反悔,并提出申请更改或废除财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然而,如果在离婚一年后,男女双方同样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执,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办法的,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原则上将不受理此类案件的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