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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农村土地维权推荐文章
宅基地证怎么变更?哪些情况下需要变更?
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房屋坐落变更的;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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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是多久
一般委托书期限是当事人双方自己约定,写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里面。公民在签署委托书的时候,要办理公证,各个企业在签署委托书的时候要写清楚委托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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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证件名称不一样,制作机关不一样,产权证书的编号也不一样,通俗点来说不动产权证书是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的。而房产证的话只能代表房子的产权归属,房产证是由房管局制作的,不动产权证书由国土部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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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港澳通行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港澳通行证是可以异地申请办理的,在大陆有六个城市都是可以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对于非本地户籍和在校大学生都可以在这六个城市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折你去哪个,但是需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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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房产证上有个设定他项权利摘要包括有哪些信息?
房产证上有个设定他项权利摘要包括的信息有房子获取信息,以及还有产权分额占有的情况,再者就是抵押贷款的记录,一般在此记录中都会体现出来,而且他项权证都是由抵押权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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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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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农村土地维权问答推荐
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强制执行会怎样
[律师回复] 1. 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手段多样且严格。法院有权核查、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还能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来支付工资。若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法院可搜查其住所或隐匿地。2. 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惩罚措施力度大。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多方面受限,同时限制高消费,像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情节严重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3. 建议拖欠工资者积极履行义务,尽快支付工资,避免受到法律制裁。农民工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律图朔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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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到期后不还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当借钱到期对方不还,可多途径维权。先尝试协商与调解,若不成可通过支付令或诉讼解决。1. 协商与调解是基础。与借款人友好协商,要求其尽快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同时保留协商记录。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申请调解,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2. 申请支付令有条件。若持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发出支付令后,若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3. 提起诉讼是保障。若其他方式都行不通,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以实现债权。
山西法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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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工资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企业单方变更工资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权。1. 与企业协商。劳动者可通过书面或录音记录方式,要求企业按原合同支付工资,尝试和平解决问题。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调查并责令企业改正。3.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4. 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遇到企业单方变更工资情况,应冷静收集证据,按合法途径维权。
律图天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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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市集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劳动者遭遇国风市集拖欠工资,可依合理合法途径有效维权。1. 收集证据是关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聊天记录等,都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数额及拖欠状况,为后面维权奠定基础。2. 先尝试协商。与国风市集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告知其拖欠工资的违法性质,要求限期支付工资,和平解决纠纷。3. 投诉途径可行。若协商失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该市集进行调查并责令改正,以维护劳动者权益。4. 申请仲裁维权。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定重要程序。5. 诉讼保障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充分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劳动者应积极运用合法手段维权 。
律图苏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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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盖房离婚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参与征收建造的房屋,先由双方商量怎么分;商量不好,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来判,一般是平均分配,但一方贡献大等特殊情况能适当多分。(二)一方婚前个人土地被征收,用个人财产建的房,没另一方出资,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三)房屋涉及家庭共有财产,先分家析产,确定夫妻共同部分,再按前面规则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四川法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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