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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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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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离婚房产分割推荐文章
2024交通违章扣分标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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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流程又是什么
提取公积金的前提是,你的账户里必须有钱,现在当月是否还在缴纳都无所谓,并且缴纳的最低月份在6个月以上。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出具《提取申请书》。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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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北京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和规定是怎样的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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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购房合同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1、客户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三联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备案。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2、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中心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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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有哪一些?
申请人和他的共同申请人必须要具备深圳的户籍。这里有一个特殊的例外,如果申请人他的配偶是军人,而且这个军人没有深圳户籍,也是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而且当事人他必须要在深圳市已经缴纳够五年以上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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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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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离婚房产分割问答推荐
婚姻财产分割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我是威海崔律师,请直接描述具体问题或私聊沟通你要咨询的具体情况
崔茂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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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写四个人的名字,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依照产证上所约定的各持分比例来进行分割,或是进行平均分配,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所谓“共同共有”,即是指每一位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均无分别份额地拥有相同的权益和承担同样的责任。这种共有通常源自于共同生活与共同劳动的过程中所形成,比如夫妻间的共同共有、家庭成员间的共同共有等等。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以及处置,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共同共有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内,若有部分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那么通常会被认为是无效行为。例如,若房产证上并未明确记载各位共有人的持股比例,则多数情况下会被认为是共同共有,此时各共有人将遵循平等原则,共享共有财产。当共同共有人之间的共有关系基础已丧失,或者由于重大原因需要进行分割时,他们有权主张对共有财产做进一步的分割。但是对于具体如何划分,包括各共有人之间的持股比例等问题,都需要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因为分割导致其他共有人遭受损失,那么应当对此做出相应的赔偿。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各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彼此之间的约束相对较少。然而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各共有人的权益覆盖了整个共有财产,并非仅限于其应得的那部分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只有在得到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之后,才能行使对共有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等相关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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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分婚前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婚姻关系中,当事人双方的婚前财产原则上应被视为属于其各自的个人财产,不应在离婚诉讼期间作为共同财产加以分割。然而,若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将婚前财产归属为共同所有的,那么在正式步入离婚程序时,这些财产便需纳入到财产分割的范畴之中。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类:(一)一方或者双方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的各类财产;(二)一方或者双方因继承、赠与而获取的财产;(三)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四)一方或者双方在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收益;(五)一方或者双方所持有的债权;(六)一方或者双方在其他合法途径中所获得的其他收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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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约定一方所有,另一方有权分割吗
[律师回复] 解析:通常而言,结婚后夫妇以共同财产购置房产即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其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亦需根据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处理(包括均等分割,如一方获得房屋之所有权,则应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予以补偿;若出售房屋,收益亦需均等分配;倘若双方争夺房屋所有权,则对另一方仍按照市场价格给予相应补偿)。然而,现实中往往存在一些特殊情况。2、婚后若是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不动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被视为仅对其子女单方面的赠与,此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应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且所有权登记在某一方子女名下,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可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的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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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在涉及到宅基地的夫妻离婚事宜上,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夫妻双方予以分割。然而,针对宅基地之上所附着的房屋部分,若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理分割;反之,若是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便应当归属为其中一方名下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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