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徐州工伤民宅纠纷推荐文章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有哪些?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及有关政策,有条件的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为法律所禁止。需具备的条件有:1、转让人拥 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强调一点,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10w+
浏览
2024-05-22
普通工人30年工龄退休金多少钱?
普通工人工作了3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的退休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达到3000元以上的退休工资标准,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工龄20年2000元退休工资,工龄每增加一年多付100元,以此类推30年工龄是3000元。
10w+
浏览
2024-05-2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一级伤残为27个月、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工资待遇,具体情况不同的伤残等级所对于的伤残补助金是不同的, 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
浏览
2024-05-22
绩效奖金和绩效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目的不同。 第二,权重比例不同。 第三,要项构成不同。 第四,挂钩侧重不同。 绩效工资更多与个人绩效表现关联,直接受个人绩效表现波动的影响;而奖金意在牵引员工关注企业的整体业绩表现,主要受企业整体业绩表现的影响。
10w+
浏览
2024-05-22
北京工作居住证有什么用
北京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1、免费接受义务教育。2、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3、基本公共就业服务。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5、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7、公共文化体育服务。8、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10w+
浏览
2024-05-22
查看全部知识
徐州工伤民宅纠纷问答推荐
当时离婚民事调解书上没写财产分割,然后过了三年对方要起诉财产分割
[律师回复] 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崔常山等
4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动迁房房产纠纷如何依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1.磋商:磋商乃指当事人依据自身享有的合法处置权,在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相互理解与体谅,通过协商寻求解决争议的途径。在此过程中,购房者与开发企业可针对两者间产生的纷争展开对话协商,共同制定出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策略,进而达成一份关于解决争议的协议。通过双方的协商来解决争议,对于购房者及开发企业而言无疑是最佳选择,这不仅能够节省时间、精力以及金钱成本,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良好关系。2.调解:调解乃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之下,纠纷各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消除彼此之间的矛盾,从而达到和解的目的。在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等皆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司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其中便涵盖了房地产纠纷的调解事宜。3.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当房地产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可依据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机构居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仲裁裁决,以此解决房地产纠纷。仲裁裁决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履行。按照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全国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市均已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引发的仲裁案件,房地产纠纷的当事人自然有权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离婚财产纠纷技巧有哪些建议
[律师回复] 解析:倘若离婚之后,双方之中有任何一方对于财产分割持有异议,另一方便有权依法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进一步地,法院将会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这起关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分割的纠纷。若此涉案夫妻通过诉讼途径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且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已经对财产分割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裁决,然而其中一方对此裁决表示不满,那么该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反之,若当事人并未提出上诉,同时也没有履行一审法院所做出的判决,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则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租地合同纠纷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与其他类型合同所面临的问题处理方法相似,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途径: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在此过程中,合同双方应首先尝试以友好协商或者请求调解的方式来处理纠纷;如若无法取得共识或调解无果,则可选择进入仲裁或者诉讼阶段进行解决。具体来说:1.协商解决:在涉及到合同事宜引发的纠纷时,合同当事人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平等对话商量,争取能够达成和解方案。2.调解解决:若协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合同当事人可考虑寻求第三方机构介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3.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特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对争议事项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然而,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需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双方自愿,二是必须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未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且事后双方也未就仲裁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任何一方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都有权拒绝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离婚宅基地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当夫妻决定离婚,他们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便是如何分配那些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具体而言,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这些房屋是在一方婚前建造并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除非有其他特别约定,否则这些房屋应当被认定为属于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其次,如果父母在宅基地上为子女建造房屋用于其结婚居住,并且这些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进行申报和建造的,同时也是在婚后完成的,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对子女及其配偶的赠与,从而成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再次,对于婚前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的名义获得批准用地的,则通常会被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在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需要承担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责任;最后,对于婚前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在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获得批准用地的,而且该房产确实已经被夫妻双方在婚后居住使用,那么该房产就可以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在离婚时可以按照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来分割该房产。此外,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生活但未进行过分家析产,或者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房产或原本属于一方父母的房产并未明确给予夫妻双方,那么这些房产都无法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鼓楼区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泉山区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云龙区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贾汪区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邳州市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新沂市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睢宁县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沛县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丰县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铜山区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九里区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徐州新城区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南京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苏州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无锡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常州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南通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镇江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扬州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泰州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盐城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淮安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连云港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宿迁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沭阳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找徐州有名工伤民宅纠纷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徐州专办工伤民宅纠纷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徐州律师
>
徐州工伤民宅纠纷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