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虚假身份、失效卡、盗用、恶意透支等手段使用信用卡获取财物的行为。其常见行为包括:
1.伪造:伪造信用卡是指通过非法手段制作与真实信用卡相同的卡片,以获取信用卡内的财物。
2.虚假身份: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申请信用卡,以获取信用卡内的财物。
3.失效卡:使用已过期或失效的信用卡,以获取信用卡内的财物。
4.盗用:盗用他人信用卡,以获取信用卡内的财物。
5.恶意透支:超过规定期限或者规定的金额进行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决依据金额和情节,小额可判五年以下徒刑和罚金,大额或严重情节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特别巨大或恶劣情节可判十年以上或无期,同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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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