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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采购合同推荐文章
招标采购的分类有哪些?
按照支付对价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购买、租赁、委托(雇佣)、借贷、征收、交换等;按照选择交易主体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询价、比选、磋商(竞争性谈判、议标)、单一来源(直接采购)、竞买等;按照采购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公共采购、企业采购和个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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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离职后劳动合同放档案吗?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记录进档案。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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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已购公房可以上市交易吗
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房才能上市交易,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必须提供原始的购房合同,还有一套计算公式,工龄、房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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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公安局打电话让去配合调查能不去吗
配合调查是法律义务,违反将受惩处。《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可将未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传唤至指定地点或居住地审讯,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若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出示工作证件后可口头传唤,但讯问笔录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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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刑事诉讼
派出所不给律师调取证据合法吗
律师调阅笔录若遭派出所拒绝,可通过合法途径举报。依我国法律规定,律师调阅笔录须向警方出示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律援助公函、其全部律师职业资质的证书以及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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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证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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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采购合同问答推荐
购房定金退不下来,有哪些法律途径可寻求
[律师回复] 解析:在签订购房协议并支付定金后,若发现无法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约,则有关之下定者可与另一方就退还定金事宜展开磋商;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亦可选择寻求社会上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如调解委员会、仲裁庭或司法机关进行调处;同时,依据现行之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机构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以明确事实真相,辨明是非曲直为前提,进行调解工作。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涉及到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间所产生的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争议,均可申请仲裁予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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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购买工伤保险死亡由谁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当职工在未交纳工伤保险情况下不幸丧生时,若有关部门经过细致调查与审理后将此定格为职业伤害事故,那么责任方用人单位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福利项目以及相应的标准,向受害者家属支付相应赔偿金。反之,如用人单位决定及时补充缴纳工伤保险,则对于补交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会联合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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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合同中,如何确保房屋无质量问题
[律师回复] 解析:首先,在选购房产之前需要核实开发商是否持有以下五个至关重要的证书,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开工证(c)、国有土地使用证(d)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e),这些证书统称为“五证”。值得注意的是,前两个证书由城市规划委员会颁发,而建设工程开工证则由市建委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在审查五证时,我们应当重点关注其中的两个证书,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特别提醒您,在查阅五证时务必查看各个证书的原件,因为复印件极易被篡改。在签署合同之前,务必要确认所预购的房屋在预售范围之内,以便未来能顺利地办理产权证。其次,在选择购房合同文本时,请务必使用规范的版本,切勿擅自修改合同文本。在填写合同条款时,需仔细理解各项条款的具体含义,避免随意签订开发商自行制定的《定购协议书》。尽管许多人可能会选择这样做,但实际上这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步骤。而且这种合同往往存在着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对于购房者来说尤为不利。因此,建议您最好直接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再次,在购买期房时,您需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持有预售许可证,并确保您所购买的房屋在预售范围之中。另外,您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开发商的资质水平。当您购买现房时,则需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在购买期房时,您需要格外留意合同中关于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总建筑面积之外,还需要填写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在签署购房合同时,您需要注意查验房屋的质量问题。在阅读《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份文件的内容时,您可以将其视为购房合同的附件。在签署合同时,您还需要明确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事宜。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等。最后,在阅读合同文本中的补充协议时,您需要谨慎对待。有些开发商可能会试图通过补充协议来取消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从而减轻自身的责任。在合同约定中,您需要特别注意违约责任的部分。违约情况可能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或不按时支付款项;开发商出售房屋后要求购房者更换房屋;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交房后房屋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房屋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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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农村社保怎么在网上购买
[律师回复] 你好,方便说一下具体情况吗,具体给你分析
广东天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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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需要咨询一下购房方面的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可以说一下你的案子呢
四川烨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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