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镇江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推荐文章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按房产原值计缴的房产税,以及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即:纳税人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缴纳期数由各分局自行确定。对逾年度缴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10w+
浏览
2024-06-08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什么
1、钢结构跨度30米以上。2、钢结构重量1000吨以上。3、钢结构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4、网架工程边长70米以上。5、网架结构重量300吨以上。6、网架结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10w+
浏览
2024-06-08
农村宅基地有产权吗?
农村宅基地是有产权的。其中对于未依法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农村宅基地的,将会被收回的,不得使用;而如果盖了房子的宅基地就是永久的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10w+
浏览
2024-06-08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制度是建筑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而采取的经营模式。当企业获得承包项目后,通过内部合同将业务交给员工实施。分包商需承担项目盈亏责任,而企业仅收取低管理费维持运营。
10w+
浏览
2024-06-08
转包分包纠纷
2024年成都市农村拆迁安置房政策
房屋补偿费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等5个方面的补偿按照统一拆迁标准,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
10w+
浏览
2024-06-08
查看全部知识
镇江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问答推荐
周谷堆批发市场商铺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在处理购房合同纠纷的环节中,普遍存在四种具有实效性的解决途径: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1、协商:双方在维护友好关系及表现出诚挚意愿的基础上,共同分析探讨并致力于寻找冲突的合理化解方案,这无疑是最为理想且值得推荐的处置策略。2、调解:若合同各方在争议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他们有权寻求相关机构的介入进行调解,例如若其中一方或两方隶属于国有企业体系,则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正式的上级部门应秉持公正客观的立场,根据实际情况对争议事项进行评估和调解,杜绝任何行政因素的干扰。3、仲裁:倘若经过协商与调解仍未能解决纷争,同时在合同中预先设定了完善的仲裁条款,或者冲突发生后当事人自愿签署了仲裁协议,那么他们便有权利按照这些约定的内容,向相应的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书。4、诉讼:若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仲裁条款,且当事人亦未签订后续仲裁协议,在此情况下,他们仅能选择将争议提交至法院审理,期望通过司法途径实现问题的解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律图昌吉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上海静安刑事会见律师费用由哪方承担
[律师回复] 解析:通常情况下,诉讼案件中的律师费用应由聘请律师之一方承担。然而,在涉及民商事务的案件中,若某一方成为被告后,利用律师为之辩护且最终胜诉原告时,则可向原告索要相应的律师费用。因为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偿付因诉讼所需支付的合理必要费用。法律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律图太原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有房产证忘记办理土地证会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解析:仅仅持有房产证而无土地使用权证,必将对住宅地产购置以及后续交易产生深远的风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缺乏土地使用权证,消费者难以全面了解所购买的住宅位于何时设定过抵押,进而无法有效规避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其次,若缺失此证,消费者也难以及时发现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的相关不规范行为,导致权益受损。此外,二手房交易也将会受到严重影响,根据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同时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最后,在面临拆迁补偿时,消费者可能会因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遭受损失。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的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应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仅包括房屋所有权的价值,还涵盖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购房者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在拆迁过程中,他们很有可能无法获得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律图朝阳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丈夫死后妻子改嫁还具有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改嫁之后,通常情况下其将不再享有前配偶的继承权,亦即对于其前任丈夫所遗留下来的遗产,由于婚姻关系的终止,便自然失去了相应的继承资格。唯一例外的情况便是,若前任丈夫生前曾留下遗嘱明确规定其有权继承遗产,那么该当事人仍可依据遗嘱内容获得相应的继承权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当事人是否已经改嫁,他们对于自己亲生父母所遗留下来的遗产,始终都拥有法定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律图揭阳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代持股份需要承担公司欠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代为持有股权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相应的债务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条款规定,股东仅需按照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认缴出资额度进行实际缴纳,即完成应尽之责,并无须额外承担任何债务责任。所谓“代持股份”,即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的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由显名股东以自身名义对隐名股东的出资进行出资和登记的行为。然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所有股东均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各自认缴出资额度按时足额地进行缴纳。对于以货币形式出资的股东而言,他们必须将足额的货币资金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内;而对于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来说,则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其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若股东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出资义务,除了应当向公司全额缴纳出资之外,还应当向已经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律图重庆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京口区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润州区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丹阳市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扬中市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句容市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丹徒区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南京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苏州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无锡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常州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南通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扬州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泰州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徐州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盐城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淮安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连云港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宿迁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沭阳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找镇江专职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镇江专办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镇江律师
>
镇江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