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农村租地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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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农村租地纠纷推荐文章
天津市土地使用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天津市土地使用税计算办法是应税土地面积乘以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每年分两期缴纳,分别为5月和11月。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或批准用地文书等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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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农村房产证遗失怎么办?
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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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农商银行跨行转账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在24小时以内,如果遇到特殊工作日,可能会等待1-3个工作日。客户通过ATM自助柜员机的转账业务,除向本人在银行账户转账外,均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转出账户为某行卡的,在受理24小时之内,客户可以通过柜面或拨打客服电话向银行申请撤销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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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户籍地和籍贯的区别是什么?
性质不同,户籍,又称户口,一种主要以户为单位的人口管理方法。籍贯,是指一个家族族群共同认定的一位祖先的出生地。又指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但他们或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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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户口迁出农村宅基地还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即便户口不迁出也是无法继承的。在中国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不属于个人,所以不可以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的财产,可以进行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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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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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农村租地纠纷问答推荐
租用旱地改变土地性质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擅自变更土地利用性质乃属非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那些因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拒绝交回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却不肯归还,或者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相关责任人,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交还土地,并处以相应罚款。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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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交的养老保险怎么转到单位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向本单位进行转移的操作流程如下:首先,劳动者需与所在单位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并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其次,由用人单位负责为该劳动者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申报工作;接下来,劳动者需要提出申请,将其在农村养老保险中所积累的资金及年限,成功地转移到基本养老保险之中;最后,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承担起每月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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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押车,判刑是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在租赁车辆进行抵押时,并不涉及到刑事责任的判定。虽然使用租赁来的车辆进行抵押,这是一种未经所有权人认可的无权处分行为,倘若未得到抵押权人的事后追认,则此种行为将归于无效。然而,这种行为仅仅属于一种民事行为,与犯罪行为无关,因此也无需承担判刑所带来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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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农村现在让盖房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我国乡村地区的宅基地上进行住宅建筑活动,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加以禁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事人需按程序向所在地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由村委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随后,乡镇政府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待公示期结束后,再上报至县级政府部门进行联合审批。在此过程中,县国土资源局会依法征收建房保证金,并为符合条件者颁发建设工程许可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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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木房拆迁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拆迁土地补偿的规定如下:必须依据土地原有用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间要求,全额支付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住宅以及其它地面附属设施如道路、桥梁、电线杆等在内的各项补偿费用,同时,还需妥善安排被征用土地居民的社会保障事宜。关于拆迁赔偿的具体标准,并无统一的规定。总体原则是确保被拆迁者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不低于原有的水平,并且应该有所提升和改善。通常来说,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周转补偿费,则是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而奖励性补偿费,则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中,应明确载明征收的目的、范围、实施单位、补偿方案、签约期限,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同时也应明确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各种行为等重要事项。房屋拆迁的整个过程大致如下:首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然后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证书并发布拆迁公告;接着,拆迁人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以及搬迁过渡方式等详细信息;最后,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并开始实施拆迁工作。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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