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漯河行政强制诉讼推荐文章
重庆购房政策中关于契税的规定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1、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10w+
浏览
2024-05-20
2024年生育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生育保险新政策主要规定了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生育保险产假时间。生育保险新政策全面规定了生育保险各方面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10w+
浏览
2024-05-20
中国计划生育2024年最新的政策是什么
我国目前已经开放三孩,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整生育政策等问题,会议作出部署。允许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10w+
浏览
2024-0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10w+
浏览
2024-05-20
我国的新消防法几类行政处罚
《消防法》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10w+
浏览
2024-05-20
查看全部知识
漯河行政强制诉讼问答推荐
共同诉讼人可以一起起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两位当事人在同一案件中进行联合起诉,亦被称为共同诉讼,它实际上是完全合法可行的。共同诉讼乃是指当事人中的某一方或者两方,乃至多方人数达到两个(包括两个)及以上者的诉讼行为。在普通的民事诉讼实践中,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任何一方通常仅仅由一位个体代表出庭。然而,在部分法律争议事件中,当事人中的一方或者两方向来都是由两位以上的人员组成,当这些人员形成诉讼时,原告或者被告的任何一方或者两方都可能成为多数派,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诉讼形式——共同诉讼。共同诉讼本质上属于诉的合并范畴,其主要目的在于简化诉讼程序,避免法院在处理同一事件时出现矛盾性的判决结果。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认缴制下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首先,在进行股权转让交易之前,需要关注的是所转股权本身是否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诸如已被设定为担保债权或设定了抵押权、质权等与第三方有关的权益。其次,必须确认公司其他股东对于本次股权转让是否自愿放弃其优先购买的权利。接下来,对于股权转让的价格评估也需谨慎考虑,确保它合理且公正。最后,股权出让方的合法性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而言,就是要核实出让方是否依法享有并能够行使对该股权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派出所处罚200太轻,行政诉讼会改判吗
[律师回复] 解析:并无任何影响。治安拘留并非犯罪行为,经处罚后亦不会判处有期徒刑等刑法罚则。行政拘留作为一类至关重要且极为普遍的行政处罚形式,其定义为特定的行政机构(特指公安机关)依法针对违法触犯行政法律规范的个体,短期内以限制其人身自由方式进行之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堪称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仅通过警告或罚款无法起到有效惩戒作用的情形。因此,法律对于其设立、实施条件以及程序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与要求。行政拘留的裁定权力归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内,情节较为严重者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之后,若在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者及其亲属寻得保证人或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便可向行政主体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存在显著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什么是非固定上班制
[律师回复] 解析:不定时工作制,乃是根据特定生产特性和独特的工作性质以及因某项职责范围的约束导致需要持续加班或者难以按照既定的工作时间进行上下班,甚至在某些情况下需要采取灵活作业方式的职员所实行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虚假诉讼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1.伪造虚假的合同;2.捏造虚假的借据;3.虚假的婚姻关系;4.将已经宣告破産的企业作为被告的虚假诉讼。虚假诉讼,这是一个法律术语,也被称为“打假官司”,它是指当事人出于不正当的意图和目的,滥用法律所赋予的诉讼权利,通过虚构诉讼主体、捏造事实以及提供虚假证据等手段,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而导致法院做出了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源汇区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郾城区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召陵区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舞阳县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临颍县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郑州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洛阳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南阳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许昌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新乡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周口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焦作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安阳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信阳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商丘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驻马店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平顶山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开封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濮阳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三门峡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鹤壁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济源市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找漯河知名行政强制诉讼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漯河专业行政强制诉讼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漯河律师
>
漯河行政强制诉讼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