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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孩可以享受什么福利待遇

更新时间: 2022-06-07 16:14:35
律师解答:
符合二胎政策的女职工,在生二胎期间能享受到的待遇与生一胎的待遇是一样的。
具体享受待遇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再另行发放产假工资;除非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少领生育津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单位全额支付产假工资。
此外,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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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孩可以享受什么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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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1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2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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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是否享受企业福利待遇,产假期间有哪些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教师行业,其中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以及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另按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产假,产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奖金是不应该扣发或打折的。生育保险报销的钱是补贴给单位的和支付生育费用的,你报销的是顺产的费用,所以6000多点,其余是因学校发你工资奖金的补贴,是给学校的。拓展资料: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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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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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残疾人怎样享受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非农业户口的,一般由社会福利院或者民政部门供养、救济;属农业户口的,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五保户的标准安排其基本生活。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供养机构包括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医院、救助管理站、精神病人福利院等。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根据残疾人身心特点,提供适宜的基本康复和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探索开设残疾人专业服务供养机构,逐步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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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女性职工享受什么样的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一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第十二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
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六条 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规定,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有关女工人、女职员生育待遇的规定和1955年4月26日《国务院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期的通知》同时废止。
户口未迁出还能享受福利待遇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是否为贫困户城镇户口不一定是贫困户,满足贫困条件的,才会是贫困户。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贫困证明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个人收集资料只能申请成为贫困低保护,然后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是民政部门的严格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由这些部门出具贫困低保护证明书并盖上公章确认。有了贫困证明,凭证书可以享受政府发放的低保护补贴金以及一些政府优惠政策。所以说贫困证明不是个人写的,只能去申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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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享受福利待遇有什么变化?
工伤享受福利待遇主要有:职工在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标准来进行发放,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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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户口迁出后,还能享受福利待遇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是否为贫困户城镇户口不一定是贫困户,满足贫困条件的,才会是贫困户。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贫困证明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个人收集资料只能申请成为贫困低保护,然后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是民政部门的严格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由这些部门出具贫困低保护证明书并盖上公章确认。有了贫困证明,凭证书可以享受政府发放的低保护补贴金以及一些政府优惠政策。所以说贫困证明不是个人写的,只能去申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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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残疾人能享受什么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非农业户口的,一般由社会福利院或者民政部门供养、救济;属农业户口的,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五保户的标准安排其基本生活。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供养机构包括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医院、救助管理站、精神病人福利院等。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根据残疾人身心特点,提供适宜的基本康复和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探索开设残疾人专业服务供养机构,逐步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
我是四级残疾能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农村四级残疾人有补贴吗依据《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2、主要内容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二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三补贴形式。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四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怎么申领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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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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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企业能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教师行业,其中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以及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另按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产假,产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奖金是不应该扣发或打折的。生育保险报销的钱是补贴给单位的和支付生育费用的,你报销的是顺产的费用,所以6000多点,其余是因学校发你工资奖金的补贴,是给学校的。拓展资料: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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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了还能享受什么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是否为贫困户城镇户口不一定是贫困户,满足贫困条件的,才会是贫困户。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贫困证明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个人收集资料只能申请成为贫困低保护,然后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是民政部门的严格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由这些部门出具贫困低保护证明书并盖上公章确认。有了贫困证明,凭证书可以享受政府发放的低保护补贴金以及一些政府优惠政策。所以说贫困证明不是个人写的,只能去申请取得。
职工因工致残能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职工因工致残的待遇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由于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上述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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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伤员工享受哪些工伤福利待遇
1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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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已迁出,能享受到哪些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是否为贫困户城镇户口不一定是贫困户,满足贫困条件的,才会是贫困户。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贫困证明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个人收集资料只能申请成为贫困低保护,然后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是民政部门的严格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由这些部门出具贫困低保护证明书并盖上公章确认。有了贫困证明,凭证书可以享受政府发放的低保护补贴金以及一些政府优惠政策。所以说贫困证明不是个人写的,只能去申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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