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无效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并且,共有
财产分割时,会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此外,财产分割时还将遵守以下的法律规定:
1、一方在
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
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
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最后,处理无效婚姻关系时,除了解决双方的
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同居期间还产生涉及
债权债务问题,那么也需要明确
债权人或是
债务人。
若是涉及的债权债务较大,或是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双方共有的,那么建议可以找个专业
律师介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八条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