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是
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
”
1、构成
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
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
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的
犯罪事实增加刑期,确定基础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