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根据
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
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
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
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