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馆无经营许可开业的,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而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