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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运输过程中损坏了谁赔

更新时间: 2022-06-07 15:54:11
律师解答:
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损失一般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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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运输过程中损坏了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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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在运输途中损坏怎么办
遇到快件问题,如延误、丢失、损毁或内件短缺,保价的快件按事先约定的保价规则赔偿,无保价的快件则遵循民事法律。根据《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若损失由消费者过失、物品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或超一年未查询、未索赔,视为除外情形。快件损坏时,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按完全损毁或部分损毁的情况计算赔偿,参照丢失赔偿方式。同时,《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允许快递企业共用商标、字号或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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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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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运输途中损坏怎么索赔
若快件逾期、遗失、损坏或物品缺失,已保价快件按事先签订的保价条款理赔;未保价则按《民法》等法规赔偿。完全损坏按约定或快递丢失标准赔偿;局部损坏原则上按约定,否则按价值损失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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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性质
[律师回复]
一、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从法律特征上看,有以下几点:

一,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标的是使用民用航空器运输快件这样一种服务性的行为,所以,航空快递运输合同在本质上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

二,航空快递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合同。合同双方互负义务,并且其义务有对应性,这体现了它的双务性。同时,发件人需为其得到的运输服务支付报酬,这体现了它的有偿性。

三,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中包含有大量格式条款,具有标准合同的性质。一方面,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条款基本上都是由快递企业一方预先制定、反复适用的,另一方面,国家对这些条款要加以审核,既要保护作为承运人的航空运输企业的利益,又要保护托运人的利益,这体现了国家对航空运输合同的监管、控制。

四,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中的收件人,往往是发件人之外的
第三人,也就是说,此时的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五,航空快递运输合同具有极强的时效性。

六,航空快递运输合同具有体现国际惯例的特点。
二、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性质航空快递运输实际上是航空货物运输中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因为它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发件人与快递企业之间以空运的方式运输快件,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就是航空快递运输合同。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
首先是快递企业,是以民用航空器进行货物运输的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主要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或专门的快递运输公司。
其次是发件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合同,要求以民用航空器运输特定快件的当事人,它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个人等,其范围十分广泛。再次是收件人,是指在快件通过航空运输的方式被送达约定地点后,提取货物的当事人。收件人可以是发件人,也可以是发件人之外的第三人。在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中,快递企业与发件人是合同的直接当事人,合同本身就是这两方协商签订的,而收件人则是根据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合同而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所以,在这种意义上,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也是一种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在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中,快递企业的基本权利是收取运费,基本义务则是把快件以合理的时间从始发地点运输到目的地点;发件人的基本权利是要求快递企业提供运输义务,基本义务是支付运输费用;收件人的基本权利是提取货物,基本义务是支付相关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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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运输中把货物弄坏,应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快递公司运输过程中把货物弄坏应该由快递公司付责任。下面看一个案例就知道了。  齐鲁律图网8月19日讯如今快递、托运已经与市民的生活密不可分,而因此产生的纠纷也呈增多之势。近日,威海高区审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物流公司托运5台电视坏了4台,货主与物流公司各执一词。  2013年3月,王某所在电子公司委托高区某物流公司将一批货发给客户,其中包括5台电视机。这批货抵达后,客户发现这5台电视机中的4台显示屏出现破损,因此拒绝签收,将这批货退回这家电子公司。运送前这5台电视机完好无损,可经过该物流公司运送,竟有4台电视机的显示屏破损,货物还被客户退回,王某所在电子公司经理对此十分生气,认为这一切是因该物流公司不当装卸所致,马上与这家物流公司协调赔偿事宜。  当年4月,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下,双方共同将这批货拆封检查,证实4台电视机损坏,总价值达2万元。在随后协商中,双方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最终,电子公司将该物流公司告上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该物流公司对货物受损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赔偿范围、数额等问题仍争执不下。  威海高区审理认为,电子公司委托物流公司运送货物,双方在该物流公司提供的运单就运费的计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双方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自接受货物之日起,物流公司就应当承担保证货物安全、完好的义务,除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或合理损耗外,物流公司应当对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对赔偿范围及数额问题,双方货运单中对货物损失的赔偿约定,实际上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无论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当事人要求均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调整。最终,判该物流公司向该电子公司赔偿货物损失、运费损失、公证费、鉴定费、返还电子公司运费及保价费,共计2万余元。
航空快递运输法律性质
[律师回复] 一、航空快递运输的法律性质航空快递运输实际上是航空货物运输中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因为它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发件人与快递企业之间以空运的方式运输快件,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就是航空快递运输合同。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 首先是快递企业,是以民用航空器进行货物运输的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主要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或专门的快递运输公司。 其次是发件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合同,要求以民用航空器运输特定快件的当事人,它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个人等,其范围十分广泛。再次是收件人,是指在快件通过航空运输的方式被送达约定地点后,提取货物的当事人。收件人可以是发件人,也可以是发件人之外的 第三人。在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中,快递企业与发件人是合同的直接当事人,合同本身就是这两方协商签订的,而收件人则是根据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合同而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所以,在这种意义上,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也是一种涉及 第三人的合同。在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中,快递企业的基本权利是收取运费,基本义务则是把快件以合理的时间从始发地点运输到目的地点;发件人的基本权利是要求快递企业提供运输义务,基本义务是支付运输费用;收件人的基本权利是提取货物,基本义务是支付相关的运输费用。 二、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从法律特征上看,有以下几点: 第一,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标的是使用民用航空器运输快件这样一种服务性的行为,所以,航空快递运输合同在本质上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二,航空快递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合同。合同双方互负义务,并且其义务有对应性,这体现了它的双务性。同时,发件人需为其得到的运输服务支付报酬,这体现了它的有偿性。第三,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中包含有大量格式条款,具有标准合同的性质。一方面,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条款基本上都是由快递企业一方预先制定、反复适用的,另一方面,国家对这些条款要加以审核,既要保护作为承运人的航空运输企业的利益,又要保护托运人的利益,这体现了国家对航空运输合同的监管、控制。 第四,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中的收件人,往往是发件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就是说,此时的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第五,航空快递运输合同具有极强的时效性。 第六,航空快递运输合同具有体现国际惯例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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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运输途中损坏谁来赔偿
在快递运输中,货物损坏的责任和赔偿通常遵循以下规则:一旦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货物的风险和损失从那一刻起便由买方承担。这意味着,如果货物在快递过程中受损,按照惯例,赔偿责任应由快递公司承担。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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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运输货物损坏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运输合同纠纷】日前,顺义审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速运公司赔偿原告科发公司人民币5000元。科发公司与速运公司素有业务往来。2006年2月,科发公司将一票货物交由速运公司快运至位于大兴区的一家电子公司,速运公司的收派员代填了运单。运单约定,每票托寄物价值不得高于5000元,该运单背后附有《快件运单契约条款》,其中关于寄托物第3条规定:申报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快件,恕不受理。但运单同时亦约定:请仔细阅读背页所载契约条款,签字即同意接受条款的一切内容。在托寄过程中,速运公司的人员提示科发公司看运单背页条款,科发公司人员看后没有接受,即未在寄件人签名处签字。科发公司交付12元运费后,速运公司予以快运,在运输途中将该票货物遗失。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科发公司主张该票货物价值为近6万元,坚决要求速运公司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并提交了其产品订购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实物用以佐证。被告速运公司表示,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双方签署的运单已经明确约定了货物遗失的赔偿方法即按运费3倍赔偿,应当按照运单条款执行。于是,被告表示愿意按照不超过运费三倍的标准赔偿原告损失,同时也表示最高同意在5000元范围内予以赔偿。认为,科发公司将货物交由速运公司进行快递,双方之间形成运输合同关系。速运公司有义务将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因其在运输过程中将货物遗失,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赔偿数额,速运公司主张按运单条款约定即运费三倍的标准赔偿。因科发公司未对运单条款签字确认,故该条款对科发公司不具有拘束力。科发公司主张按其主张的货物实际价值即近6万元赔偿,但其没有提供交付的货物确是价值近6万元的证据。科发公司虽未签字认可运单中的条款,但对速运公司关于申报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快件恕不受理的规定是明知的,且速运公司亦按不高于5000元的价值收取的运费,证明科发公司向速运公司的申报价值未超过5000元,故科发公司主张的赔偿标准不能成立。鉴于速运公司的最高寄运价值为5000元,其也同意按5000元的价值赔偿科发公司的财产损失,判令按此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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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运输过程中把货物弄坏应该谁付责任?
[律师回复]   快递公司运输过程中把货物弄坏应该由快递公司付责任。下面看一个案例就知道了。  齐鲁律图网8月19日讯如今快递、托运已经与市民的生活密不可分,而因此产生的纠纷也呈增多之势。近日,威海高区审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物流公司托运5台电视坏了4台,货主与物流公司各执一词。  2013年3月,王某所在电子公司委托高区某物流公司将一批货发给客户,其中包括5台电视机。这批货抵达后,客户发现这5台电视机中的4台显示屏出现破损,因此拒绝签收,将这批货退回这家电子公司。运送前这5台电视机完好无损,可经过该物流公司运送,竟有4台电视机的显示屏破损,货物还被客户退回,王某所在电子公司经理对此十分生气,认为这一切是因该物流公司不当装卸所致,马上与这家物流公司协调赔偿事宜。  当年4月,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下,双方共同将这批货拆封检查,证实4台电视机损坏,总价值达2万元。在随后协商中,双方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最终,电子公司将该物流公司告上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该物流公司对货物受损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赔偿范围、数额等问题仍争执不下。  威海高区审理认为,电子公司委托物流公司运送货物,双方在该物流公司提供的运单就运费的计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双方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自接受货物之日起,物流公司就应当承担保证货物安全、完好的义务,除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或合理损耗外,物流公司应当对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对赔偿范围及数额问题,双方货运单中对货物损失的赔偿约定,实际上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无论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当事人要求均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调整。最终,判该物流公司向该电子公司赔偿货物损失、运费损失、公证费、鉴定费、返还电子公司运费及保价费,共计2万余元。
快递公司运输过程中把货物弄坏应该谁付责任?
[律师回复]   快递公司运输过程中把货物弄坏应该由快递公司付责任。下面看一个案例就知道了。  齐鲁律图网8月19日讯如今快递、托运已经与市民的生活密不可分,而因此产生的纠纷也呈增多之势。近日,威海高区审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物流公司托运5台电视坏了4台,货主与物流公司各执一词。  2013年3月,王某所在电子公司委托高区某物流公司将一批货发给客户,其中包括5台电视机。这批货抵达后,客户发现这5台电视机中的4台显示屏出现破损,因此拒绝签收,将这批货退回这家电子公司。运送前这5台电视机完好无损,可经过该物流公司运送,竟有4台电视机的显示屏破损,货物还被客户退回,王某所在电子公司经理对此十分生气,认为这一切是因该物流公司不当装卸所致,马上与这家物流公司协调赔偿事宜。  当年4月,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下,双方共同将这批货拆封检查,证实4台电视机损坏,总价值达2万元。在随后协商中,双方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最终,电子公司将该物流公司告上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该物流公司对货物受损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赔偿范围、数额等问题仍争执不下。  威海高区审理认为,电子公司委托物流公司运送货物,双方在该物流公司提供的运单就运费的计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双方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自接受货物之日起,物流公司就应当承担保证货物安全、完好的义务,除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或合理损耗外,物流公司应当对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对赔偿范围及数额问题,双方货运单中对货物损失的赔偿约定,实际上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无论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当事人要求均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调整。最终,判该物流公司向该电子公司赔偿货物损失、运费损失、公证费、鉴定费、返还电子公司运费及保价费,共计2万余元。
刚加盟快递公司,想要了解一下快递运输合同模板,已经找了一些资料来看,但是就没见到有这个的资料,求帮忙!
[律师回复] 承运,货物,托运,规定,合同,权利
  货物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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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过程中快递损坏该怎么办?
运输过程中快递损坏的可以向快递公司请求赔偿。在我国的快递的服务业的规定中,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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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把货物弄坏,应该谁付责任?
[律师回复]   快递公司运输过程中把货物弄坏应该由快递公司付责任。下面看一个案例就知道了。  齐鲁律图网8月19日讯如今快递、托运已经与市民的生活密不可分,而因此产生的纠纷也呈增多之势。近日,威海高区审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物流公司托运5台电视坏了4台,货主与物流公司各执一词。  2013年3月,王某所在电子公司委托高区某物流公司将一批货发给客户,其中包括5台电视机。这批货抵达后,客户发现这5台电视机中的4台显示屏出现破损,因此拒绝签收,将这批货退回这家电子公司。运送前这5台电视机完好无损,可经过该物流公司运送,竟有4台电视机的显示屏破损,货物还被客户退回,王某所在电子公司经理对此十分生气,认为这一切是因该物流公司不当装卸所致,马上与这家物流公司协调赔偿事宜。  当年4月,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下,双方共同将这批货拆封检查,证实4台电视机损坏,总价值达2万元。在随后协商中,双方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最终,电子公司将该物流公司告上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该物流公司对货物受损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赔偿范围、数额等问题仍争执不下。  威海高区审理认为,电子公司委托物流公司运送货物,双方在该物流公司提供的运单就运费的计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双方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自接受货物之日起,物流公司就应当承担保证货物安全、完好的义务,除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或合理损耗外,物流公司应当对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对赔偿范围及数额问题,双方货运单中对货物损失的赔偿约定,实际上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无论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当事人要求均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调整。最终,判该物流公司向该电子公司赔偿货物损失、运费损失、公证费、鉴定费、返还电子公司运费及保价费,共计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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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快递运输损坏怎么赔偿
根据相关的规定快递在运输的过程中发生损害的话,如果有保价,可以根据保价的金额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保价的话,一般是按照服务费的多少倍来进行赔偿,当然具体的赔偿要根据快递公司执行的标准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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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快递损坏是快递员赔还是他们公司陪你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快递损坏怎么赔偿《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
(一)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二)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对于未保价的快件,《邮政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却有不同。《邮政法》规定,未保价的快件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所收取邮资的3倍。而依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在实际中,如果消费者与快递公司发生赔偿纠纷,快递公司更倾向于引用《邮政法》的规定。
一、《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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