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流程有:1、双方向民政机关申请,签订
离婚协议书,协议中应当约定好
财产分割和子女
抚养问题。
2、度过为期30日的
离婚冷静期,双方必须在冷静期间都不撤回
离婚申请。
3、30日后双方再次去到民政机关,民政机关审查。
4、
登记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