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
代理是指
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多表现为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
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他们的区别在于:首先:
构成要件不同,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具有无权代理的一般属性,还具有客观上存在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理由,其次:法律效果不同,无权代理只有在被代理人追认或是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
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情况下才视为有效,其他情况下均为
无效民事行为,而表见代理的善意相对人既可以主张表见代理,也可以主张无权代理,若主张表见代理则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该法律后果后,有权向代理人主张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