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
赃物罪是
故意犯罪。
“明知是
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
“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
盗窃、
抢劫、诈骗、
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
“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是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要件,这四种行为,只要有其中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行为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行为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
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四种情形:(1)窝藏赃物。
这里的窝藏赃物,是指提供藏匿赃物的场所。
(2)转移赃物。
这里的转移赃物,是指将赃物由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
(3)收购赃物。
这里的收购赃物,是指为自己或者他人使用而购买赃物。
(4)代为销售赃物。
这里的代为销售赃物,是指为罪犯销售赃物。
客体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客体是赃物。
这里的赃物,是指因犯罪所取得的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