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的司机对于
交强险这个名词并不陌生,大家都知道开车上路之前要买交强险,但是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理赔呢?
首先要向保险公司提供购买保险的保险单,理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和
受害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被保险
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如
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
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
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受害人
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
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其他与确认
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
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或者应由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不予以支付,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