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
国家赔偿程序,总的原则是
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
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
由于我国实行
侵权行为机关与赔偿义务机关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赔偿请求人应先向
侵权机关申请赔偿。
实行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原则,其目的在于简化程序,方便
受害人,有利于及时得到赔偿。
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
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根据
行政赔偿、
刑事赔偿的不同情况,国家赔偿
法规定了不同的程序。
属于行政赔偿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属于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以外的公安、安全、检察机关的,赔偿请求人需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或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
再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