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罪即为: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
犯罪。
根据我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证件罪的
立案标准:
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
变造、买卖居民
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表现为
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以上四个
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构成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