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除此之外,还有治疗费、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安装辅助器械费用。
因工致残被评定为
伤残等级的,一至四级
伤残还能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五至
十级伤残,在
劳动关系解除后,还能享受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罗浩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应足额为劳动者缴纳
工伤保险,如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