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登记的
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
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经营范围有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劳务服务、餐饮服务、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等等,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各公司的
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申请食品
经营许可,应当按照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
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