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
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
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
签订合同、
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现在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只要每年在工商局网站做年报就可以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每年需要做年报的企业是:营业执照上,注册时间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陆企业。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
经营异常名录,并
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
违法企业“黑名单”。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
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
法人、
高管进行行政限制。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
登记机关发给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