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是指在
共同犯罪中,相对于
实行犯而言,指在他人产生
犯罪决意之后,以心理支持、物质帮助等方式故意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或为他人实施犯罪创造便利条件,而自己不直接实行犯罪。
帮助犯应具有双重心理状态:其一,必须认识到实行犯所实行的是
犯罪行为及这种犯罪行为将要造成一定的
危害后果;必须认识到以自己的帮助行为能为实行犯实施和完成犯罪创造便利条件。
其二,希望或者放任通过自己的帮助行为,实行犯能够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
帮助故意是帮助犯的
主观恶性的直接体现,也是帮助犯承担责任的主观基础。
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是在对他人的犯罪行为予以帮助,“认识到正犯之行为由于自己之行为而容易实施或助其结果之发生”。
帮助犯的
刑事责任限于和正犯具有共同故意的
犯罪事实内,对于正犯实施的超出共同故意范围内的犯罪事实,帮助犯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