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见一些马大哈,直到需要用
结婚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把
结婚证丢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
我国《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身份证向原办理
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因此,即使丢失了结婚证也不要因为着急伤了感情,毕竟它不是一次性的东西,即使丢失了,您双方仍旧属于婚姻关系,只要重新补办就可以了。
如果您双方的
结婚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您双方只要本人带
上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或者是
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便可拿到新证。
如果婚姻登记处已经没有了您的档案,则您双方需要先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