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
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
批准逮捕决定。
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为了防止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
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
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
羁押的一种
强制措施。
对有
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
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立即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