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和
没收财产是由人
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者没收其全部合法财产,它和判处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
死刑、或者是
剥夺政治权利一样,是一种
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
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人构成了
犯罪。
用罚金和没收财产这种刑罚的犯罪,一般都是贪财、图利、或者是有关财产的。
对这些犯罪分子,从金钱上加以剥夺,使他们在经济上得不到好处,是一种有效的惩罚和教育。
罚款和罚金不同,它虽然也是剥夺一定的金钱,但它不是一种刑罚。
适用的对象一般不是犯罪分子,而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
违法人员。
罚款的问题比较复杂,从法律的角度上说,罚款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或
诉讼法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有妨碍
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另一种是由公安机关或者其它
行政机关依照
行政法规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违反
治安管理或者是违反海关、工商、税收等这样一些行政
法规的人。
所以,罚款的适用对象比罚金要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