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
自愿离婚另一种是
诉讼离婚。自愿离婚又称“
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
协商一致就
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及
债务的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
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
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的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或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那么,一方当事人
起诉离婚是否必须
委托律师?
我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
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
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
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但是起诉离婚聘请
律师并不是法院受理案件的前提条件,律师的诉求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因此,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及确定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就是说,通过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
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案件的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就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当然,如果离婚案件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
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或更有把握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
胜诉才更有把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
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