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经审议通过,实施以来,我国逐步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现在大多数城市已经取消了
暂住证制度,实施
居住证制度。
目前还有一部分城市需要
办理暂住证,
办暂住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2.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
房屋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3.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户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4.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鉴于大部分务工人员属于第一,第三种情况,只需向派出所提供个人
身份证原件,个人照一寸一张,可能还需要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就可以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