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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伤人是否无责

更新时间: 2021-12-17 16:02:55
律师解答:
抑郁症伤人需负刑事责任。抑郁症患者并没有丧失认知能力和责任能力,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
抑郁症并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疾病,所以当事人患有抑郁症而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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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患者的婚姻是否无效?
抑郁症患者的婚姻并不会无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相关条件,而抑郁症并不构成婚姻无效,对于抑郁症患者是属于心理疾病,如果需要离婚的,可以由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起诉到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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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由于抑郁症患者过于敏感,无意中刺你好,由于抑郁症患者过于敏感,无意中言语刺激到抑郁症患者,使得该人加重病情或是可能造成自杀,但没有明显的辱骂侮辱行为,并且可以给出录音或者文本证明。请问当事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律师回复] 收养又称,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被收养被收养是指因各种原因失去亲生父母或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或因生父母无抚养能力的婴幼儿童,被有条件满足其健康成长的需要和教育能力的人收为养子女。养子女就是指被人收养的子女。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行为而产生。同时,养子女和自己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因收养行为而消除。按照中国现行的收养法,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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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患抑郁症能否认定为工伤,抑郁症可以被辞退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作患抑郁症能否认定为工伤,抑郁症可以被辞退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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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堂姐因为工作和家庭压力,患上了抑郁症,她丈夫嫌弃她,没有积极让她治疗,反而要求和女方离婚。堂姐问抑郁症离婚者会不会有什么补偿?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姐姐和姐夫结婚3年了,姐夫后来得了抑郁症,姐姐接受不了她丈夫的症状要和她丈夫离婚,姐姐问最新抑郁症离婚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有病期间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

二,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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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抑郁症是否可以结婚
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存在下列情况下,精神病不能结婚:第一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病症、躁狂抑郁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应禁止结婚。第二是发病期虽然已过,但精神症状尚未彻底缓解或正在治疗中的病人,也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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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有抑郁症的人能离婚吗,有抑郁症,想要个孩子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般会判给男方,并且可以做精神鉴定。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妹妹和她老公结婚了很久,怀了小孩之后得了抑郁症,心情时好时坏,她老公嫌弃她要和她离婚,妹妹问最新抑郁症离婚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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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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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是否可以离婚2023
一方婚后患有抑郁症能离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但一方患有抑郁症不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患有抑郁症而起诉离婚的,一般不准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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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有个朋友是抑郁症,有一次他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受了刺激,然后就动手打人,那个人重伤死了,请问抑郁症杀人判刑几年?
[律师回复]
(一)抑郁症患者杀人,一般不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与正常人杀人无异。至于与抑郁症相关的其他情节,法官可能酌情考虑。但是,实务中一般不认为抑郁症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二)但是,如果因为抑郁症严重到导致犯罪嫌疑人失去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如果是(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三)一般抑郁症是不会导致失去控制行为能力的。因此,最有可能的还是
(一)。
很遗憾的是,刑法中判断的精神病,不是以医学判断作为标准,而是以是否嫌疑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为标准。比如强迫症,很可能你只是忍不住反复洗手,和你不能控制杀人没有关系。因此,抑郁症即使是精神病,也不代表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具体地说,一般的一个抑郁症患者,是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以及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的。因此,是不能减刑的。除非,他因为抑郁症导致其他并发情形,彻底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医学的作用就是证明他的症状包括哪些,而法官的工作是从医学报告中判断他的精神病是否影响他的控制能力。
抑郁症怎么鉴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其他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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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抑郁症无法抚养孩子吗?
患抑郁症是否无法抚养孩子要看具体的严重程度了,轻微的话不会过多的影响。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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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因为丈夫的原因我受到了刺激,失去孩子以后我得了抑郁症,可是对方却要和我离婚,最新抑郁症离婚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有病期间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

二,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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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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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的诊断标准,抑郁症的鉴定方法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其他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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