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目标分解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能分能合。这要求建设工程的总目标能够自上而下逐层分解,也能够根据需要自下而上逐层综合。
按工程部位分解,而不按
工种分解。这是因为建设工程的建造过程也是工程实体的形成过程,这样分解比较直观,而且可以将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联系起来,也便于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
(3)区别对待,有粗有细。根据建设工程目标的具体内容、作用和所具备的数据,目标分解的粗细程度应当有所区别。
(4)有可靠的数据来源。目标分解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目标控制服务的。目标分解的结果是形成不同层次的分目标,这些分目标就成为各级目标控制组织机构和人员进行目标控制的依据。如果数据来源不可靠,分目标就不可靠,就不能作为目标控制的依据。
(5)目标分解结构与组织分解结构相对应。如前所述,目标控制必须要有组织加以保障,要落实到具体的机构和人员,因而就存在一定的目标控制组织分解结构。只有使目标分解结构与组织分解结构相对应,才能进行有效的目标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