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话题是,电视剧版权
纠纷如何处理。
对此,我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关于电视剧版权的归属。
电视剧属于
合作作品,但属于特殊的合作作品,故根据《
著作权法》的规定,电视剧版权的归属不按照合作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来处理,其
著作权归属于制片者享有,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
署名权和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
第二、关于电视剧版权的行使。
电视剧属于演绎作品,但属于特殊的演绎作品,故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电视剧版权的行使规则和普通演绎作品的行使规则不同,电视剧的制片人独立拥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放映等权利,他人无需经过原作品
著作权人的许可。
第三、电视剧版权纠纷的
处理方式,就
民事纠纷而言,可以通过
诉讼、调解、和解的方式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