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讲,
公司法上并没有
公司倒闭的说法。
大众常说的公司倒闭,应当是指的公司
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经营严重亏损,公司股东决定关闭公司等情况。
这种情况下,作为
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
起诉要求偿还,但如果起诉后企业无法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
申请破产,要求按照
破产程序组织
清算并清偿
债务。
破产
法规定,对于债务要按照一定的顺序予以清偿,优先清偿员工的薪资、
补偿金、
社会保险、税款等等,此后如果有
抵押担保债务的,也是优先清偿,剩余的一般债务,比如交易中所欠的货款、公司无
抵押借款等则最后清偿,而且同一顺序中,
破产财产不足的话,只能按比例清偿。
所以,如果所欠的是一般的债务,那么公司一旦
倒闭,很可能只能得到部分清偿。
需要说明一下的,经常有人问公司倒闭后能不能向股东
追究责任,因为公司的股东是
有限责任的,是以
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如果股东出资了,那原则上就不能再向股东追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