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
开庭时间确定后需要各方按时到达
传票载明的地点开庭。
但是如果有以下特殊情形,经申请,法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
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
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
证人到庭,调取新的
证据,
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如果原告无故不按期到庭,视为
撤诉;被告不到庭,会
缺席判决,这样将导致有利被告的事情无法查清,所以,如果作为被告,大部分情况下,到庭把情况说明白还是对被告比较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