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我和我老公是再婚,结婚后我才发现我老公和他前妻签订的离婚协议,其中有一条约定,离婚后男方每月支付工资的一半给女方,这条约定有效吗?虽然女方没有和我老公要,但女方如果起诉我老公支付,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一种复合协议,既包括解除婚姻关系的形成行为,也包括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附随行为。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可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有些离婚协议中,当事人自愿放弃一些财产权利或者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帮助,以换取对方同意离婚。从上面的案例中可以看出,男方为了离婚,同意给女方每月工资的一半。我们看到的只是协议的结果,但这样写一定是有某种前提的,比如说女方生活困难,没有住房,没有经济收入,还要照顾孩子等,而男方又着急尽快离婚,才会同意这样的条件。那么,在离婚后,男方可以反悔,主张撤销赠与吗?
《中国法院2107年度案例-婚姻家庭与集成纠纷》一书,收录了这样一个案例。原、被告的《离婚协议》约定:“自离婚之日,男方以后每月支付女方现金伍仟元整,每年女方、儿子及孙子的一切保险费用都由男方负责承担。”离婚后,男方并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支付女方5000元和保险费,于是女方起诉到法院,男方答辩称约定给女方5000元属于赠与,现在其要撤销赠与。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女方的诉求,男方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理由是:即使该内容属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但该赠与是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为目的,现目的已达到,如果允许男方随意撤销,有违诚信原则,且会引发道德风险。
可见,实践中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并不允许随意撤销,这就如同在协议中约定夫妻的房产赠与孩子,离婚后不允许撤销一样,该赠与和解除婚姻关系是互为条件和前提的,如果该赠与可以撤销,那么是否意味着离婚也可以撤销呢!再如,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支付孩子上大学、结婚的费用,离婚后,另一方能以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不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吗?在实践中,法院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原则,而关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另一方应当严格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不能随意反悔。否则,必然会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带来损害,甚至滋生夫妻一方为尽快实现离婚目的,而对协议约定任意妄为情况的产生。
因此,人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慎重,不能为了尽快离婚,什么条件都同意,如果抱着离婚后再反悔的态度,那么可就大错特错了.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请求离婚的,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是按均等份分割。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多分财产的,那么就得看是否有可以多分的情况,而实践中是根据另一方是否有过错。具体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离婚时哪种情况下可以多分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夫妻俩感情没了,过不下去的时候,即可以请求登记离婚。不过离婚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除了解决子女抚养权归属,还必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些人协议离婚后又后悔财产分割比例,而有些人在离完婚才发现还有未分
当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办理离婚的,那么不可避免地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书面协议,或者是口头协议分割,但一方后面不认了的,将直接影响另一方利益。那么如果口头约定财产分割对方不认怎么办? 实践中,这种情况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这个问题,北京离婚律师走出的分析:现在男女双方结婚,如果没有准备好房子的话,很多家庭就会有所顾虑。但若是婚前一方买好了房子,那么结婚以后这笔房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呢?这
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其中,对于财产分割这一环节,通常双方都希望能尽可能多的分得财产,那么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呢? 财产性权益会表现出不同形式,大致可分为存款、不动产、动产、股权及债权。 (1)
咨询
图文
知识14186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5740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639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6218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2210人阅读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