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宅基地和自建房如何分割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在实践中,夫妻双方居住的自建房权利来源复杂,有的夫妻只是在父母建房时出钱出力了,双方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相关权证上,还有的夫妻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就私自盖了房。离婚时,法院会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吗,如何处理?我们通过搜集近年来的相关判例,汇总出以下七种判决结果,以供有需要的朋友们参考。
一、证据不足
如果原被告双方对自己是否享有涉诉宅基地使用权及涉诉宅院内新建房屋是否属于合法建筑未提交证据,会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二、涉及第三人
尚未分家,可能涉及第三人的,不予处理,另案解决。例如房屋虽然是婚后所建,但宅基地使用权人为第三人,或者虽有《家庭房产产权分割协议》,但仅为迁移户口等所用,并非真实协议,宅基地使用权人亦不认可已将房屋赠与当事人,房屋是否已分家处理或存在赠与行为尚存在争议的,因可能涉及案外人权益,也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可另行解决。
三、无审批手续
私自建房,没有审批手续的,对该房屋不予处理或者仅处理使用权。
四、婚后对房屋翻建、扩建、建造
1. 婚后对婚前即存在的房屋进行改扩建,如果双方矛盾较大,不适宜分割实物的,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原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原所有权人支付折价款给另一方;可以分割实物份额的,由原所有权人享有大部分份额;
2. 婚后翻建,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3. 婚后建造,不论是整体新建、过道加盖房顶还是院子上加盖楼板成为封闭建筑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五、建筑附属物
婚后添置附属物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没有证据证明属于婚前所购还是婚后所购的,由法院依据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短等因素进行合理推断。
六、父母参与
已经分家,婚后父母对建造房屋有贡献的,应认定为赠与;没有分家,婚后父母对建造房屋有贡献的,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须另行提起分家析产之诉,由法院根据家庭成员贡献大小、实际生活情况确认具体份额。
七、宅基地上房屋已经拆迁
如果房屋已经拆迁,则仅分割拆迁腾退安置住房、拆迁补偿款等拆迁利益,如果宅基地使用权人系案外人,或者应安置的人包括案外人,则对于该房屋产权归属及使用的认定涉及案外人利益,需另行提起分家析产之诉;假如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属于已去世老人,尚未开始遗产继承的,拆迁利益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不属于离婚案件原被告的个人财产,因涉及他人权益,也须另行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请求离婚的,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是按均等份分割。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多分财产的,那么就得看是否有可以多分的情况,而实践中是根据另一方是否有过错。具体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离婚时哪种情况下可以多分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夫妻俩感情没了,过不下去的时候,即可以请求登记离婚。不过离婚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除了解决子女抚养权归属,还必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些人协议离婚后又后悔财产分割比例,而有些人在离完婚才发现还有未分
当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办理离婚的,那么不可避免地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书面协议,或者是口头协议分割,但一方后面不认了的,将直接影响另一方利益。那么如果口头约定财产分割对方不认怎么办? 实践中,这种情况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这个问题,北京离婚律师走出的分析:现在男女双方结婚,如果没有准备好房子的话,很多家庭就会有所顾虑。但若是婚前一方买好了房子,那么结婚以后这笔房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呢?这
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其中,对于财产分割这一环节,通常双方都希望能尽可能多的分得财产,那么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呢? 财产性权益会表现出不同形式,大致可分为存款、不动产、动产、股权及债权。 (1)
咨询
图文
知识2257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6389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2233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4482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4365人阅读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