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惠阳区人民法院(2021)粤1303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介绍:2017年8月3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铝合金门窗幕墙材料+安装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被告名下的铝合金门窗幕墙工程,工程名称为***惠州有限公司**项目办公楼、厂房、铝合金门窗幕墙材料+安装,工程地点位于惠州市惠阳区**,合同金额2657385元。原告完成所有的工程施工,案涉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2017年11月28日,经结算,原告完成工程总产值为4762946.62元,被告已经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977125元,尚有785821.62元(含5%质保金)拖欠至今支付。
裁判结果: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款658774.12元给原告
裁判理由:关于被告拖欠工程款的数额问题。原告主张欠款785821.62元,提供工程结算单为证,但因工程结算单未经被告签章,被告不予确认,因此,原告提供的工程结算单不能作为认定被告欠款的依据。被告向原告出具的企业询证函载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被告欠原告往来款658774.12元,原告在函中结论栏盖章,结论栏载明“信息证明无误,确认上述贵公司账面金额与本公司账目相符”内容,应视为原告认可企业询证函载明的欠款数额658774.12元,因此本院认定被告欠原告工程款658774.12元
律师提醒:根据上述判例可知,用未经对方签章的工程结算单主张对方欠款的事实,法院不予认可,而本案中原告用被告在往来款结论栏盖章的企业询证函来主张被告欠款事实的,法院予以支持。在日常生活中,公司间的往来款项务必要求进行书面确认,这样在日后维权过程中的证据会更充足有力。
依据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在2024年3月份发布的”家事白皮书“可以得出2019 年至 2023 年,家事案件的案由基本稳定,共 16类案由。离婚纠纷占比为大多数,其次是离婚后财产纠纷,另据白皮书统计,2022年7月-2023年12月惠城区法
邱文峰律师在惠阳淡水执业多年,在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时,常会遇到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的情况。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本文
惠州仲裁委员会惠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经广东省司法厅登记备案,由惠州市人民政府于1997年批准成立的仲裁执法机构。其宗旨是:依法、公正、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惠阳淡水律师邱文峰认为在实践中存在部分债务人为了规避债务责任,往往会采取无偿或以远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将财产转移给第三方,这种恶意行为将在一定程度上严重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导致债权人陷入即便通过法律途径胜诉,也难以实现债权的困境。针对上述情
惠阳、大亚湾邱文峰律师在这里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尽管职工已从交通事故的侵权人处获得误工费,但用人单位仍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其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如下面分享的案例,职工因第三人侵权造
咨询
图文
知识6214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264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0297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913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7682人阅读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5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