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
申请人肖某某在被申请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普工一职,2021年7月31日,申请人在工作时被铁板砸伤身体多处,被送往中山市某某医院治疗,后转某某市中医院继续治疗。2021年9月23日认定为工伤,2022年8月25日鉴定为捌级伤残,确定停工留薪期从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12月17日。申请人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等等330770.97元。
经过庭前的双方被充证据,对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梳理:双方对申请人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有较大的分歧。经我方律师的核对与争取,申请人对护理费、交通费等(6000元)当庭撤诉。案件金额减少为324770.97元。庭审结束后,我方律师与对方详细分析双方现有的优势劣势,并给出较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在庭审后谈好支付条件及相关细节,调解成功。
【律师的点评】
庭审双方争议焦点突出,庭审结束后在劳动仲裁院我方律师与对方详细分析双方现有的优势劣势,并给出较合理的几种调解方案,最终在庭审后谈好支付条件及相关细节,调解一个半小时后,双方调解成功。能以较低的金额调解成功,在分析案情及分析对方的实际担忧点上,下了真功夫。同时,支付款项的条件也满足了委托人公司的要求,为公司争取到一笔意外险的理赔款项。
【律师的建议】
工作赔偿的纠纷,我国的法律有较明确的赔偿依据,对公司来说也是无过错责任。需要充分了解受伤员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实际难处,并对双方有针对性的建议,才能促成调解或和解。在遇到类似纠纷时,不建议盲目谈判,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可能是几万甚至几十万元。
【简述案件情况 】2022年8月的一天,未成年刘某与其老乡在市某镇一所学校盗窃财物一批(手机8部、现金若干)。经市公安局某派出所于第二天在刘某宿舍楼下将刘某抓获。因刘某是未成年人,家属没有为其委托律师辩护,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李桂英律师为其在
【简述案情】2020年10月29日,谢某驾驶小车沿西区金港路由东往西往钓虾场对开方向行驶,驶至肇事路段时,与从东往西往钓虾场对开方向行驶由林某驾驶的摩托车辆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致使林某受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事故认定:谢某有违法行为,车辆
【简要案情】 2007年11月26日,原告的父(严某)母(黎某)自愿合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原告。2008年7月23日,原告严某出生。婚后几年原告的母亲与被告感情破裂,双方于2014年9月10日于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原告由
【案情简要】2015年,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达成《广告牌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某些广告牌使用权,被告公司需支付原告总建设费用30万元,款项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于2015年8月20日之前支付20万元,第二期于2016年8月20日之前支付10万元。合
【案情简介】2017年4月28日17时许,被告人马某在某市金湾区某镇住宅建筑顺志机械制造项目部工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因施工质量问题与被害人李某发生争吵,被告人辱骂被害人,被害人李某随即手持铁锤来推打被告人马某,并用手肘部撞击被告人马某的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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