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抚养权处理完了之后,接下来法官考虑的就是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来说,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是不直接跟随子女实际生活的一方要支付,支付的标准是他月收入的20%到30%。
那这个“月收入”到底应该怎么界定?有些朋友会说,易律师他的基本工资只有5000,但是他的奖金绩效工资还有他的补贴很高,可能发下来,他的月收入可以达到12000,甚至呢他还有其他的劳务收入,比如说讲课的费用啊、培训的费用啊等等兼职的费用。我们所说的这个“月收入”是月总收入,他的这些“所有的收入”都要算在里头去。那么还有朋友问是税后的还是税前的,我想跟大家说,基本上我们法院会考虑税后到手的月总收入。法律的规定是月总收入的20%到30%,如果月总收入没有办法计算的情况下,或者没有固定的数字,那么法院可以参考上一年度的年度平均收入。
那么,年度总收入怎么核算呢?就是可以从现在开始打对方的银行流水,看他每年的或上一年度的年收入标准是多少,然后按照年总收入除以12,那就是他上一年度的月总收入标准,按照这个标准的20%到30%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是抚养两个孩子的情况下,这个抚养费的标准不能超过一个人月总收入的50%。那么关于北京地区抚养费支付的标准,我们通过总结以及大数据报告,看到这些审判网上的数据,北京地区的平均支持的抚养费的数额在3000到5000块钱居多。
这个抚养费具体包括几项内容,我也要跟大家说一说。法院所说的抚养费一般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的话就是基本的生活费,第二方面就是基本的教育费,第三部分的话就是基本的医疗费。所以如果判决上写了抚养费的情况下,那么它所包含的就是这三块内容,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基本的医疗费用,抚养费保障的是孩子的基本生活教育和医疗。但是在我们实际生活过程当中,有很多的家长给自己的孩子报了高额的辅导班,或者国际学校或者是高端医疗,这些费用属于自愿支付的范围。
刚才我说了这些高额的教育费、医疗费属于自愿支付的范围,当然如果您跟对方协商,对方也愿意承担孩子的这些高额的教育费或者是医疗费的情况下,你们双方协商分担也是可以的,法院不进行强制。但是如果你想让法院判决支持你这些高额的教育和医疗的情况下,那么法院一般来说是不会支持的。我们常见的比较高的抚养费的数额大概是在5000到8000块钱,目前我没有看到过超过这样子数额的。极少的案例,哪怕说一方月收入能够达到10万块钱,每个月可能支付这个1万块钱的抚养费也都比较少见。
那么,还有一些朋友会问,易律师这个抚养费一旦支付的话,就是一成不变的吗?日后还可以增加吗?比如说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物价的上升、人民币的贬值等等。这个要给大家肯定一点,就是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它不仅仅可以增加,甚至还可以降低。随着物价的上涨,人民币的贬值和孩子成长过程当中对抚养费的需求比较大,在对方的收入也会增加的情况下,那么即便你们双方离婚后也可以向对方去主张增加抚养费。同样,如果您在日常的生活过程当中,不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你突然失业了,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了,没有能力获得收入,也可以去降低或者减少抚养费的数额。
刚才给大家讲的是抚养权和抚养费的一个概述,那么还有朋友可能也会问,说易律师抚养权确定了,日后我能够申请再变更抚养权吗?我要给大家解释的是,变更抚养权也是可以的,但是并不是说你一提变更,那么法院或者对方就一定会把抚养权变更给你。想要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下,必须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能进行变更。那么这些变更的条件包括什么呢?第一点,比如说双方协商,都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那么双方可以变更。对方不同意变更的情况下,如果有下列一些情形,那么法院可以支持变更抚养权。
这些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包括: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可以变更。第二种情况就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也可以变更。第三种情况的话,就是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提出来说,我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那么法院也可以变更。第四种情况就是一些兜底的条款,要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果大家变更抚养权,没有上述四种情况的话,想要变更真的挺难的。
关于抚养费这一点的话,我还要给大家补充一下,就是抚养费应该怎么给。一般我们说的抚养费,法院在判决的过程当中都是按月支付。但是有些朋友经常跟我说,易律师,我想让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不可以?法律没有禁止,它肯定就是可以的。但是一般实践中不这么干,法院考虑的会比较多,第一一方有没有实际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能力?第二一方愿不愿意实际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这些可能都是法院去考虑的因素。其次在这里我还想给大家说,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我认为对孩子的今后的这个抚养费的这个要求不太合适,我个人主见还是按月支付比较合理。
同时还有就是,这个抚养费能不能够从离婚财产过程当中进行折抵?那我们说这个抚养费是可以折抵的。其次,这个抚养费给付的期限一般是到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有下列三个情况之一的情况下,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然应当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用。第一种情况就是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第二就是尚在学校就读的孩子,也可以要求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第三种情况就是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也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以上是跟大家分享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接下来关于子女的话题就是“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是拥有探视权,但是这个探视权应该如何探视,法院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在判决过程当中都是说每周探望一次,探望的时间可以进行双方协商,这个法律上没有一个强制,所以大的原则就是能够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的条件下,由双方协商会比较好一些。如果一方不履行探视的权利或者探视的义务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拿着我们的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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