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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举证自己生活困难?生活困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19-02-12 15:59 5096人阅读

  问:离婚时女方带孩子没有住所,但是有工作,要求在男方家里居住两年,需要是生活困难,怎么举证生活困难?另外呢男方一直不与孩子共同生活,也没有给过钱,共计两年的时间,离婚时能够将这两年的生活费要回来吗?那么抚养费是税后工资的20~30%吗?怎么能够争取到上线?北京地区实际案例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答:这个问题当中包括了三个小问题。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就是怎么举证生活困难。嗯,关于举证生活困难的这个问题呢,一般来说,如果一方没有工作,并且也没有房产居住的情况下,法院基本上是可以认定生活困难。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稳定的住处,这个属于经济困难。

  那么还有一种情况的话,就是有些人会问我说,易律师啊,虽然他没有工作也没有住处,但是我们有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了之后,他就可以得到一半的财产,这个也属于一方经济困难吗?那么在这个地方呢,我想给大家解释一下,就是这个经济困难,它的目的是什么?大家可能知道很多的欧美地区的国家,在离婚之后,那么如果说有一方是全职在家照顾子女照顾家庭,那么一方在家不工作的情况下,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有工作有经济能力的这一方需要在离婚后,赡养在家庭付出比较多的这一方,给赡养费。但是在中国我们离婚之后,一方对另一方完全是没有这样子的一个赡养责任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国家的《婚姻法》就设定了一个经济帮助金。我们经济帮助金设定的目的,也就是为了给另一方一个人文上的,这个情感上的和经济上的一个帮助。那么经济帮助金的条件就是,要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生活困难呢包括没有工作、没有固定的住处,或者是自己没有任何的经济资产财产的这种来源。那么如果说您符合这三个情况,那我们就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甚至说是没有个人的资产。虽然是有工作,但是没有住处,如果您的工作收入较低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经济帮助金,也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

  同时您怎么来证明呢?一般的情况下来说的话,没有房比较好证明,如果有房对方一定会提出相关的证据,要求分割或者是举证房产,所以这一块很好证明,关于自己的经济收入的情况,包括我们的存款,我们的这个存款的账户的余额,包括我们的工资流水,这一些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还属于低保户的情况下,我们的居委会村委会还可以开具这个经济困难的这样子的一个相关的证明,那有了这些东西就可以证明自己的经济困难。

  那么这是第三个问题中,关于经济帮助金的这个问题。第三个问题的第二个小问题,就是抚养费是税后工资的20%和30%吗?嗯,这个抚养费肯定是税后,也就是到手收入,而并不仅仅指工资。那么这个到手收入包括工资收入,那么炒股的收益啊这个也属于,甚至自己的劳务收入,这些都可以进行举证,还有我们的这个年终的奖金啊这一些也可以作为收入。那么是否可以争取到上线,那要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如果您的孩子以往的实际需求可能就在25%左右,那可能法院就会在这个实际需求的范围之内进行判决。北京地区孩子的抚养费现在的标准呀不能说是标准了,法律规定20~30%是标准,我们的常见的支持的数额是在2000到3000块钱左右。

  那么同时呢这个朋友还问了,分居期间两年没有支付孩子的生活费,能不能够去要?这个答案是肯定的,那抚养子女是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在抚养子女方面只有您单方付出,尤其是在分居期间对方没有给付抚养费的话,那么我们在离婚的时候或者是在离婚后,都可以向对方去主张要求分割他没有支付的分居期间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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