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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人格否认,让“老赖公司”无处遁形

2025-09-23 12:10 276人阅读

一、一场“套娃式”逃债的闹剧

老李的工程队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财务公司却拖欠300万工程款不还。更气人的是,老李发现这家财务公司和隔壁的代理公司根本就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同一个老板、同一层楼办公,连财务章都混着用!

老李起诉财务公司,法院却说:“公司账上没钱,执行不了。”他想告代理公司,对方却理直气壮:“合同是跟财务公司签的,跟我们没关系!”

难道老赖公司真的能通过“套娃”逃债?
别急!2023年新《公司法》出手了,一项新制度直接戳破这种“连环套”——横向人格否认!


二、什么是横向人格否认?简单说:就是“兄弟公司”要一起还债!

过去,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逃债,债权人只能找股东要钱(纵向人格否认)。但现实中,很多“老赖”更狡猾——他们不直接转移资产,而是注册一堆关联公司,通过混同经营、资金空转来逃避债务。

举个例子

  • 老板A控制财务公司X和代理公司Y,让X欠债,但把资产都转到Y名下。
  • 债权人告X,X说“我没钱”;告Y,Y说“债不是我欠的”。
  • 结果:债权人一分钱拿不到!

新《公司法》第23条第2款直接打破这种“防火墙”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滥用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翻译成大白话
如果几家关联公司受同一个老板控制,且混同到“分不清你我”的地步(比如共用账户、人员、业务),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这些公司“一起还债”!


三、真实案例:从“徐工集团案”到“老李的工程款”,法律如何“打穿套娃”?

案例1:最高院指导案例15号(徐工集团案)

  • 案情川交工贸公司欠徐工集团货款,但账上没钱。调查发现,它和川交机械公司、瑞路公司受同一老板控制,三家公司共用账户、人员交叉、业务混同。

  • 判决

    法院认定三家公司人格混同,判决共同偿还货款!
  • 意义

    首次确立“横向人格否认”规则,让关联公司无法通过“分身术”逃债。

案例2:老李的工程款(模拟新法适用)

  • 案情

    财务公司欠老李300万,代理公司和它混同经营(同一老板、同一办公地、财务交叉)。
  • 新法适用

    1. 老李起诉财务公司,同时申请追加代理公司为共同被告。
    2. 法院调查发现两家公司人格混同(如共用账户、工资由代理公司发放)。
    3. 判决:代理公司与财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老李可以直接执行代理公司的财产!

结果:老赖的“套娃”被法律一拳打穿,工程款终于有着落了!


四、律师提醒:企业合规经营,债权人如何维权?

对企业主:这3件事千万别做,否则“兄弟公司”要一起背锅!

  1. 别混同经营

    关联公司要有独立的财务、业务、人员,避免共用账户、公章。
  2. 别随意调拨资金

    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要留凭证,避免被认定为“利益输送”。
  3. 别签“阴阳合同”

    关联交易要公允,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滥用控制权”。

否则:一旦被认定人格混同,所有关联公司都要为债务买单!

对债权人:遇到“老赖公司”,这样维权!

  1. 签约前查清楚

    •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对方是否有关联公司。
    • 实地考察办公地,看是否混同经营。
  2. 留存混同证据

    共用账户的转账记录、混同办公的照片、员工交叉任职的证明。
  3. 起诉时“一网打尽”

    把所有关联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主张横向人格否认。

五、结语:法律不是“纸老虎”,而是守护公平的利剑!

新《公司法》的横向人格否认制度,让“老赖公司”的“套娃术”彻底失效。无论是企业主还是债权人,都要明白一个道理:

  • 对企业

    合规经营,才能行稳致远;
  • 对债权人

    法律永远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别犹豫,赶紧联系专业律师——我们帮您“打穿套娃”,让债务无处可逃!

孙利律师,作为上海宇钧(杭州)律师事务所的资深执业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年的法律生涯中,他深耕各类法律领域,处理过无数复杂棘手的案件,积累了全面而深入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无论是民事纠纷中的合同争议、侵权赔偿,还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与代理,亦或是商事领域的公司事务、并购重组等,孙利律师都能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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