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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嫌弃我不赚钱要离婚,我出去上班又不帮我带孩子,怎么办?

2019-04-02 16:42 3039人阅读

  问:婚后的房子车子没有一样是我的名字,孩子全是我带。男方呢从来不回家,也不陪孩子,每月只给2000块钱生活费,从来不问够不够用。现在跟我说感情不和要离婚,我想要出去上班,让他们帮忙接孩子,居然说做梦,整天嫌弃我不赚钱,又不帮我带孩子。易律师,你说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又不想离婚,又想出去工作,那我的建议就是,在您的能力承受的范围之内,可以雇一个保姆来帮助您带孩子,同时呢可能也要求助于您的父母,协助保姆帮您照顾孩子,您可以出去工作,支付相应的保姆费。如果离婚的情况下,那么我们需要分割财产,还要获得相应的抚养权。

  同时,要求孩子抚养权的过程,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你们离婚后分得家庭资产之后,他有支付抚养费,那您还是需要求助于您的父母,同时雇一个保姆来协助你照顾孩子,您解脱出来,去走向社会去工作。

  如果您的家人都不在您这边,没有办法协助你,那在这种情况下,说实话只能请保姆来照顾孩子,或者等孩子大了以后送去幼儿园和学校了,然后由保姆进行接送,然后您再出去工作来支撑您的这样子的一个生活。

  没有工作的话,这一块那要看你们有没有家庭资产,能不能够进行分割,如果有家庭资产、有积蓄的话,在离婚的时候您可以进行分割,您可以要求分割的。

  问:我们要离婚,有一个女儿16岁,一个儿子9岁,要是按小孩意愿的话都愿意跟她,我不同意法院该如何判定?

  答:这个问题比较简单。我要是法官的话,9岁的可能会判给女方,16岁的可能会判给你。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一般来说,我们的案件过程当中,在处理抚养权的问题上,法官适当都会照顾女方,把孩子判给母亲的概率会更高一些。那么你们两个孩子,一人一个,对于女儿来说的话,她年满16周岁了,自理能力和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都会比较强,可能判给你的概率会大一点。9岁的孩子可能会判给母亲,除非两个孩子表示,或者小的孩子表示说愿意跟父亲共同生活,那么法院也有可能把16岁的判给女方,这个9岁的判给你,所以要看看孩子的意愿。

  嗯,我刚看了一下这个问题,好像说的是孩子都愿意跟女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16岁的判给你的概率啊会高一些,9岁的法官应该是要给女方了,基本上如果您不同意,法院会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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