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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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按实际情况来定,有遗弃罪嫌疑。立案标准: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孩子父母理应应该是父母有义务和责任去承担,我们也经常遇到收养孩子的情形,收养之后就有义务和责任去抚养孩子,各位难以理解的是在收养孩子之后又将孩子遗弃,这种情况法律中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要按实际情况来定,有遗弃罪嫌疑。

二、遗弃罪认定标准

一、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

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二)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三)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四)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三、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如果将孩子遗弃之后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说至少孩子残疾或者死亡,出现恶劣情况的,将会构成本罪。会受到刑法的严厉惩罚。一般按照刑法律要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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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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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遗弃,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亦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子女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在特定条件下,孙子女有要求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外孙子女有要求外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弟妹有要求兄姐抚养的权利。对另一方而吉,则有抚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指向的必须是未成年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弟妹,没有生活能为的子女亦在此列。 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大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 至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亦是社会所赋予的义务,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自父母需要子女赡养之日起,这种义务就是无条件。在一定条件下,孙子女对祖父母、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弟妹对兄姐的赡养义务,亦是如此。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亦有赡养祖 遗弃罪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的义务。但这种义务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因年老体弱或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或行动不便,需要人供养、照顾和关怀。
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行为人是否有能力负担,这就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具体加以认定,这里所谓扶养,如前所述,应从广义上理解,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具体而言,所谓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以及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生活供养、社会教养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所谓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孙子女对祖父母、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弟妹对兄姐在生活上的供养及精神等方面的照顾和帮助。所谓扶养,是狭义的,专指夫妻之间生活上的供养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拒绝扶养”即是指行为人拒不履行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等等。具体表现为不提供扶助、离开被扶养人或把被扶养人置身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等。在行为内容上,拒绝扶养不仅指不提供经济供应,还包括对生活不能自理者不给予必需的生活照料。“拒绝扶养”从客观方面揭示了本罪表现为的犯罪行为方式,即消极地不履行所负有的扶养义务,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子女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 遗弃罪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法律不负有扶养义务的远亲属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但是,按照立法精神和道德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长期生活中互相形成的道义上的抚养关系,如老保姆不计较待遇,多年帮助雇主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等,雇用一方言明养其晚年,对于这种赡养扶助关系,应予确认和保护。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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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拾弃婴报案后,该报案人可以收养该弃婴吗?
[律师回复]   捡拾弃婴并且给予正确报案以后,该报案人依然不能自己直接收养该弃婴的。
1.收养弃婴是一项善举,收养人的收养行为挽救了不少鲜活的生命,但是,个人收养弃婴,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弃婴的收养手续应按照以下要求:

1)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需要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

2)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捡拾证明不齐全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收养人可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区)民政局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经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关出具《子女情况证明》。

4)发现地公安部门对检拾人进行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5)由县(市、区)民政局按有关规定发布弃婴(儿童)寻亲公告。

6)公告期满60天无人认领的,收养人可持上述证明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
2.那么究竟如何把收养的弃婴完成落户手续,具体需要完成以下步骤:(
1)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2)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3)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4)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5)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6)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捡拾弃婴报案后,该报案人可以收养该弃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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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需要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

2)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捡拾证明不齐全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收养人可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区)民政局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经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关出具《子女情况证明》。

4)发现地公安部门对检拾人进行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5)由县(市、区)民政局按有关规定发布弃婴(儿童)寻亲公告。

6)公告期满60天无人认领的,收养人可持上述证明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
2.那么究竟如何把收养的弃婴完成落户手续,具体需要完成以下步骤:(
1)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2)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3)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4)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5)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6)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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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构成遗弃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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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因:根据以下4种情况可以看出,拒绝给抚养费和遗弃罪不是同一个概念,拒绝抚养可以要求承担,遗弃罪是在抚养过程中,产生的虐待和伤害。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  
3、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4、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三、遗弃罪的定义: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四、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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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构成遗弃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不给抚养费,不构成遗弃罪,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案件可以到要求对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二、原因:根据以下4种情况可以看出,拒绝给抚养费和遗弃罪不是同一个概念,拒绝抚养可以要求承担,遗弃罪是在抚养过程中,产生的虐待和伤害。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  
3、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4、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三、遗弃罪的定义: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四、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没离婚不管孩子是否构成遗弃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没离婚不管孩子是否构成遗弃罪
遗弃家庭成员,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不够恶劣的,不构成遗弃罪,但是亦属于遗弃的违法行为,现在该如何做,取决于未成年子女母亲的想法,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本着自己真实的意愿,作出符合子女健康成长及自身合法权益的选择。遗弃违法行为,受遗弃的家庭成员要求警方处理的,警方会追究对方的违法责任。同时,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且为无过错方的情形下,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可以依法提出。所以没离婚不管孩子只要造成严重后果就不是遗弃罪。
二、遗弃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
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生活为止;
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二)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三)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四)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三、离婚的形式有哪几种
离婚与认定无效婚姻以及撤销婚姻是不同的概念。离婚是对合法婚姻的解除,只能由当事人提出;认定无效婚姻和撤销婚姻是对违法婚姻的处理,当事人可以提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且只能由予以判决。
登记离婚,也称协议离婚、行政程序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办理离婚手续。采取登记离婚方式离婚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二是双方当事人对子女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办理登记离婚时,应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在确认双方符合条件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双方当事人领取离婚证后,离婚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核心条件,自愿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是出于完全自愿的。对一方当事人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意思,如精神病人,是不能采用协议离婚方式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处理。
诉讼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只有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愿意离婚,但对财产和子女抚养不能达成一致协议,从而通过向提起民事诉讼的办法实现离婚。处理离婚诉讼,又分为调解离婚和诉讼离婚。
调解离婚,是指人民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后发给离婚调解书。调解是人民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其目的是尽可能化解夫妻矛盾,改善夫妻关系。经调解,双方可能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此时原告撤销离婚之诉;也可能达到同意离婚的协议,此时应按双方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发给双方收执。的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婚姻关系合法解除的依据。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按诉讼程序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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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婴儿构成什么犯罪
遗弃婴儿会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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