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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辩护观点获法院采纳,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25-12-15 14:55 216人阅读

 

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辩护观点获法院采纳,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案情简介

被告人王某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202256月起产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因不满“偷偷交往”状态,王某多次要求李某与其丈夫离婚,均遭拒绝20233511时许,王某“说清双方关系”为由,驾驶轿车将李某带至山上,再次提出离婚要求未获李某明确回复后,情绪激动持车内背面带锯齿的单刃刀,向李某腹部连续刺 杀两刀。李某昏迷后,王某服用农药草甘膦铵自杀,李某苏醒后哀求送医,王某驾车途经人民医院时未停车,继续行驶至岔路口停下,李某趁机向执勤辅警求救,王某主动向辅警承认系自己伤人且已服农药,二人随后被送往人民医院抢救,王某自杀未果,李某经鉴定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另查明,李某受伤后三次在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计37天),期间因伤情在医院购药、购买医疗用品,累计产生多项医疗相关费用,主张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后期费用共计88197.27元。

、律师开展辩护工作

本案中,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王洪律师同时担任陆登强的刑事辩护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兼顾刑事辩护“争取从轻量刑”与民事代理“合理抗辩赔偿”,开展针对性工作,核心内容如下:

1刑事辩护:聚焦“降格情节认定、争取从轻量刑”,精准搭建辩护逻辑。

明确罪质与形态抗辩: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作案工具来源(长期放车内,非预谋准备)、作案行为(未针对要害部位持续攻击、未继续加害),主张本案系“间接故意杀人未遂”,而非直接故意杀人,且王某有能力继续犯罪却放弃,构成“犯罪中止”,同时提出王某无直接杀人动机(追求结婚,非蓄意灭口),降低犯罪主观恶性认定。

2梳理并佐证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针对“自首”,结合辅警证言及抓获经过,证实王某主动承认伤人事实,符合自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要件;针对“被害人过错”,结合双方不正当关系及李某未离婚却持续交往的事实,主张其对案件引发有重大过错;同时强调王某“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案件因感情纠纷引发”等情节,最终提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3庭审精准辩论:对公诉机关提交的物证(单刃刀)、书证(微信记录、病历)、证人证言等证据质证无异议,重点围绕“犯罪故意类型”“犯罪形态(未遂)”“自首成立与否”展开辩论,强化“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可控”的观点,推动法庭采纳部分核心从轻情节。

4附带民事代理:聚焦“合理核减赔偿金额”,依法抗辩无依据诉求证据质证精准发力:对李某提交的证据分类质证,认可病历、正规医院医疗费票据的关联性与真实性,对以“非医疗必需、与伤情无关联”为由抗辩,主张不予采信;对无处方笺佐证的非医院购药、无医嘱支持的护理费、无票据的差旅费,均提出“证据、不应支持”的意见。

5赔偿项目依法核减:针对赔偿诉求,提出“医疗费以正规清单为准、误工费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而非主张的113天)、护理费无医嘱不应支持、后续治疗费未实际产生不予认可”,同时主张“被害人有重大过错,应承担30%赔偿责任”,从事实与法律层面合理压缩赔偿范围,降低王某的赔偿压力。

、判决结果

1、刑事部分

法院经审理,综合控辩双方意见及证据,作出如下刑事与民事判决: 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随案移送的内存卡1张、单刃刀1把予以没收,轿车及车钥匙、行驶证返还王某

2民事部分

证据与赔偿项目认定:采纳李某提交的正规医疗相关证据(医疗费合计36225.05元);酌定支持误工费(113天,120/天,计13560元)、护理费(37天,150/天,计5550元)、营养费(37天,50/天,计18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7天,100/天,计3700元);驳回交通费(无票据)、后期治疗费(未实际产生)及其他无依据诉求,赔偿判决:判令王某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885.05

、律师办案心得体会

1复杂案件需“刑民一体”统筹辩护,兼顾当事人双重利益:本案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辩护中需同时把控刑事量刑与民事赔偿,既要通过刑事辩护争取从轻处罚,也要通过民事代理合理核减赔偿金额,避免“重刑事轻民事”或反之,才能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整体权益,本案中既推动刑事部分采纳多项从轻情节,也成功核减李某2万元无依据赔偿诉求,正是“刑民统筹”的体现。

2法定情节主张需“严格对标法律要件”,避免主观推定:本案中“自首”情节被采纳,核心是提前梳理辅警证言、抓获经过,精准匹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法律要件;而“犯罪中止”“被害人重大过错”未被采纳,也提示后续办案中,对法定情节的主张需以客观事实为支撑,不可仅凭行为表象或主观推断,需严格对照法律规定举证,确保辩护意见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3民事赔偿抗辩“证据为王”,聚焦“关联性与合理性”: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金额的核减关键在证据质证,本案中针对李某提交的非医疗用品凭证、无票据诉求,以“无关联、无依据”为由精准抗辩,最终推动法庭不予采信;同时对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结合伤情、医嘱及当地赔偿标准提出合理计算方式,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易被法庭认可,为当事人减少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4感情纠纷类刑事案件,“情节挖掘”是从轻辩护的关键:本案系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辩护中未回避案件负面性质,而是重点挖掘“感情纠纷引发、无蓄意灭口动机、初犯偶犯、自愿赔偿”等酌定情节,同时结合“未遂、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情节,形成“主观恶性小、可改造性强”的辩护逻辑,最终推动法庭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区间内,作出相对从轻的判决,平衡了法律效果与案件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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