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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叶斌:组织卖淫案件中,真正的风险在哪里

2026-02-14 10:42 19人阅读

记得几个月前,杭州的一个雨夜,我接待了一个因为涉嫌“介绍卖淫”被刑拘的年轻人。他的第一句话是:“叶律师,我只是帮朋友介绍,她自己愿意去的,我不算组织吧?”这句话我听过太多次。很多人在事情发展到法律层面时才意识到,自己早已踩进《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边界,只不过当初没有意识到。

表面上只是“介绍”,法律认定却截然不同

在实践中,我见过不少类似的案子。当事人往往觉得,自己只是提供了联系方式,没从中赚多少钱,也没参与所谓“管理”,所以不会被追究。可实际上,法律上对于“组织”“介绍”卖淫的认定并不以是否直接在场、是否分成多少为主要标准,而是看行为是否起到了促成卖淫活动的作用。只要存在有意促成交易、安排场所、联络嫖客或提供条件的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卖淫者不指认,就没事。但事实上,一旦被查获,办案人员通常会从通信记录、转账流水、聊天内容入手,去厘清是否存在“派单”“分成”“组织分工”等证据链。更关键的是,涉案人员之间的供述往往相互印证,哪怕有人一开始否认,在讯问过程中也可能因证据展示而改变口供。

这种情况下,期待卖淫者替自己隐瞒的可能性其实很低。因为她们往往面临现实压力和法律后果,办案部门也会提醒作证的义务与风险。说实话,我见过的案件里,最后保持沉默到结案的几乎没有。

警方的调查方式,比想象中更系统

很多当事人觉得,只要自己不在现场,就不会被牵扯。可一旦现场被抓,调查往往会延伸。这时,现场人员的手机、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都会被调取。警方会对通讯工具的内容进行详细分析,辨别是否存在组织链条、上下级关系、是否有固定资金流转。

我办过一个案子,警方就是通过手机中的“派单”信息和分成记录,一步步锁定了组织者。那位当事人原以为只是帮人“介绍”,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已经属于“介绍卖淫”,性质十分严重。最终,这些电子证据成为定性关键。

在这种案件中,调查通常不会仅仅停留在抓捕现场人员的层面,而是会继续追溯幕后。尤其当有电子证据形成闭环时,抗辩空间会相对有限。这也是为什么,在侦查阶段及时寻求律师介入,审查证据合法性和完整性,非常重要。

面对调查,冷静应对是第一步

从法律层面来看,“组织卖淫”和“介绍卖淫”的处罚力度相当大,但案件认定的关键在于证据的具体内容与当事人的主观意图。作为辩护人,我常提醒当事人,侦查阶段的每次询问都要认真对待。不要因错误理解政策或心存侥幸而做出轻率表述。

若确实存在轻微参与、无组织行为或证据链断裂,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罪名不成立或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这需要对事实与证据的精准分析,而不是一味否认。冷静应对,理性陈述,是争取转机的第一步。

说到底,任何触及刑法的行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刑事案件的风险,不在于“抓没抓到”,而在于“是否被认定”。了解法律边界、及时寻求专业帮助,远比事后辩解更重要。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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