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接触到几起涉嫌组织卖淫罪的案件。每逢侦查阶段结束、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前,总有家属焦急地问:“叶律师,我们的亲人是清白的,为什么还会被批捕?”这个问题,我听过无数次。其实,这不是家属说了假话,而是司法流程的必经阶段。批捕只是基于“有犯罪事实并有逮捕必要”的初步判断,而不是最终定罪。真正能决定案件走向的,是检察院阶段的证据审查。律师阅卷之后,才有机会看到公安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也才能分析案件是否存在关键性缺证、证据矛盾或定性错误。很多无罪或不起诉的案件,都是在这个节点上翻转的。
不过,这个阶段的时间也非常紧。家属若抱着“再观察一下”的侥幸心理,往往会错过最佳的辩护窗口。因为一旦进入审查起诉程序,检察官就可能依据现有证据起诉到法院,辩护空间会被进一步压缩。此时,律师迅速阅卷、提出补查意见或无罪辩护的法律依据,反而更有机会促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我常说,证据不足不是“没几份材料”那么简单。关键在于这些证据是否能证明被指控的行为与当事人直接相关。曾有一位来自外省某市的张女士被指控参与组织卖淫,警方法定证据主要是聊天记录和他人讯问笔录。我阅卷后发现,相关证言前后矛盾,聊天截图缺少原始取证记录。经过详细质证,我们指出这些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明链,检察官最终采纳了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那天张女士接到通知时声音都是颤抖的,说“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
在这种类型的案件里,律师的工作往往就像拼图。每一块证据都必须找到准确位置,缺失或错位的部分,都可能成为辩护突破口。尤其是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通讯记录的出处不明、财务往来的逻辑不清,这些点一旦被抓住,就能扭转整个案件的走向。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关键是“时机”和“行动”。组织卖淫罪属于刑事案件中较为敏感的一类,社会影响大,执法机关往往态度会更审慎。一旦被误认为是“组织者”,当事人的压力很大。但经验告诉我,只要确实没参与,证据再复杂,也能通过专业辩护有理有据地证明清白。反之,若只是寄希望于“等一等看情况”,这个等,可能就是错过最佳取保或不起诉的时间。
每次递交不起诉意见书时,我心里都非常清楚——这不只是几页法律文字,而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刑事辩护的意义就在于此:不去承诺结果,但在程序和证据上做到极致。只要案件还有争议,就有努力的空间。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后来都说,那段等待的日子很难熬,但只要方向对了,就不会白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前不久,一位年轻人坐在我的办公室里,手里握着一杯早已凉透的水,讲述了他与一位网上认识的朋友的旅行经历。从相约出游、同住大床房,到肢体接触、最终发生关系,再到女方报警指控强奸,他话语里充满了困惑与紧张:“叶律师,我们明明是一起去玩的,怎么最后
过年回家的路上,不只是团圆,也可能意外地遇到一些“让人不好拒绝”的请求。几年前,我在杭州接手过一个案子,就是因为当事人没能拒绝熟人的要求,结果陷入了刑事案件。那种情况,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情往来,实则暗藏法律风险。那些看似普通的请求,可能暗藏
昨晚和团队复盘案件到深夜,白板上写满了各种关系图。我们办理过不少拐卖儿童案件,有一种情况特别让人惋惜:当事人往往觉得自己只是在“帮个忙”,却不知不觉踩进了犯罪的深坑。一、“好心”与“坏事”的模糊地带上个月,一位家属从外地赶到杭州找我咨询。他
案件看法背后的分歧在办案过程中,我常会遇到一些旁观者,他们并非案件的直接相关人,却对刑事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有时,他们会说这类案件里冤案很少,甚至认定凡是进入看守所的案件都不会有错。这种观点其实很常见,理由也很简单——大多数人没有真正接触过
一个场景引发的思考几个月前,我接到一位当事人的咨询。他是一名从事调查工作的私家侦探,受某开发商委托,调查一位小区业主的日常行踪。在执行任务时,他通过磁吸式GPS将设备安装在车辆的后杠位置,用以获取轨迹信息。几周后,这位业主发现了设备,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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