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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团队:帮信罪中“明知”认定的辩护要点

2026-03-19 11:01 2人阅读

前段时间,我围观了一场模拟法庭的辩论,控辩双方争得面红耳赤,辩题是一个大学生因为帮陌生人转账,收了对方一千元“感谢费”,结果这笔钱是电诈赃款,学生因此被指控“帮信罪”。看下来,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这些年,类似的咨询和案子我们团队接得太多了,帮信罪几乎成了悬在许多年轻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念之差,就可能从“帮忙”滑向“犯罪”。今天,我想结合这个案例和这些年的办案经验,聊聊这个罪名的核心——到底什么才算“明知”。

一念之差?帮与不帮的模糊地带

我们遇到的很多当事人,就和案例里的大学生小李很像。家庭条件一般,靠自己做点兼职生活,社会经验不多。某天在医院、车站或者网上,遇到一个看起来挺着急的陌生人,说银行卡被冻了,家里有人生病急需用钱,求他帮个忙,用他的卡收个款再转出去,事后会表示“感谢”。恰好当事人自己也正为下个月的生活费或一笔小额医疗费发愁,这一千元显得格外有吸引力。

于是,事情就发生了。他可能觉得,自己一没偷二没抢,卡是自己的,钱也没进自己口袋,只是帮人转个手,还解了别人的燃眉之急,顺便解决了自己的困难,似乎没什么不妥。他甚至可能在心里为自己的“乐于助人”点了个赞。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当你觉得“天上掉馅饼”正好砸中你时,往往需要多一分警惕。这个行为的法律风险,就藏在“帮忙”和“获利”的模糊地带里。从法律角度看,认定是否构成帮信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明知”恰恰是最难证明,也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部分。下面,我们就来拆解这个核心问题。

“明知”的界限在哪里?

在法庭上,检察官不会读心术,他们如何证明当事人“明知”呢?通常依赖司法解释列举的几种情形来推定。比如,是否“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实施”,或者“交易价格、方式明显异常”。这也正是模拟法庭辩论的焦点。

先说“监管部门告知”。案例里,银行工作人员在转账前口头提醒了“谨防电信诈骗”。这算不算“告知”?根据我的经验,司法实践中对“告知”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它通常指监管机关(比如公安、央行等)明确、正式的告知,指出你的行为涉嫌违法并要求你停止。银行柜员的日常风险提示,属于履行金融机构的审慎义务,其强度和明确性,很难直接等同于司法解释里的“监管部门告知”。指望一个普通大学生从一句常规提醒里,就准确推断出对方是在进行信息网络犯罪,这要求有点过高了。

再说“交易异常”。控方认为,帮转二十多万元,只拿一千元报酬,属于“价格异常”。但这里有个关键区别:这“一千元”是双方事先谈好的“对价”,还是事后的“赠与”?案例中,是对方主动提出给感谢费,而非小李讨价还价的结果。这让我想起辩论中一个生动的比喻:我在路边捡到一只土狗归还,狗主人出于感激硬塞给我一笔钱,这能说我是在“交易”吗?显然不能。因此,不能简单地因为事后收到了钱,就反向推定事前就存在犯意沟通和“明知”。真正的“价格异常”,往往体现在那种明确约定按比例抽成的“跑分”行为中。小李这种情况,更偏向于一种基于帮助行为获得的赠予,虽然这并不影响其行为的性质,但在判断主观“明知”时,是一个需要仔细考量的情节。

实战中,我们如何为“不明知”辩护?

那么,在真实的案件里,当我们面对一个类似小李的当事人,如何为他做“不明知”的辩护呢?我的经验是,必须回到每个具体的人和具体的场景中去。

第一,充分利用证据的缺口。就像合议庭点评时指出的,证明“明知”往往缺乏直接证据。我们会着重审查:有没有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与上游犯罪分子有过共谋?他过往的银行卡流水、社交记录,是否能反映出他有参与“跑分”、“刷流水”的习性或认知?如果都没有,这就是一个有力的辩护基点。

第二,构建当事人的“合理认知”世界。我们不能用上帝视角或法律从业者的标准去要求一个普通学生或务工人员。我们会向法庭充分呈现当事人的背景:他的年龄、职业、教育程度、生活圈子、此前是否接触过此类犯罪宣传。一个每天为学费和生活费奔波的学生,他的认知焦点可能真的只在于“我自己别被骗”和“能否解决眼前的困难”,其社会经验和风险辨识能力是有限的。要求他在那种急切的情境下,像侦探一样去核实一张医院缴费单的真伪,并不现实。

第三,聚焦核心,别被带偏。辩护时,情感渲染(比如强调当事人是孝顺的乖孩子)可以作为辅助,但绝不能替代扎实的法律和证据分析。核心逻辑必须紧扣“是否明知”这个构成要件。要指出控方证据链在证明主观故意上的薄弱环节,例如,银行提示的效力不足、所谓“异常”在当事人认知中具有合理的解释空间(比如认为对方是卖货所得用于交医疗费)。

说到底,刑事辩护尤其是这类案件的辩护,不仅仅是法律技术的较量,更是在守护一种朴素的正义观和社会的信任基础。我们努力为一次可能源于轻信和困顿的“帮忙”做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是希望法律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能保有温度,能精细地考量每个人的具体处境和真实心态。罪与非罪,有时就在“明知”这一念的认定之间,而这一念,需要最审慎的打量。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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