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多罪指控下的精准突破
在多罪名指控的刑事案件中,任何一个罪名的无罪化处理都极为困难。而在福建龙岩王某某诈骗、敲诈勒索等罪一案中,张锦前律师成功打掉了其中最核心的诈骗罪指控,为当事人保住了上亿元财产。这一成果不仅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量刑压力,更避免了巨额财产被追缴的命运。
案情背景:上亿财产面临追缴风险
王某某被同时指控诈骗、敲诈勒索两罪,涉案上亿元。一旦诈骗罪罪名成立,王某某不仅面临长期监禁,其名下上亿元财产也将面临追缴、没收的风险。案件进入一审程序后,王某某家属委托张锦前律师全程介入辩护。
辩护难点:诈骗罪认定的核心争议
诈骗罪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罪名之一,其认定标准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在本案中,辩护的关键在于区分刑事诈骗与民事纠纷、商业风险之间的界限。
辩护策略:逐笔分析,区分罪与非罪
张锦前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分析。他庭审中完整质证资金往来,论证资金属于项目往来款项,不属于诈骗所得。
张律师通过细致梳理在案证据,对每一笔被指控的“诈骗事实”进行了逐项分析。他论证了王某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法定构成要件——相关交易具有真实的基础事实,不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情形,被害人亦未因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张律师特别强调,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部分被指控的事实中,王某某具有真实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部分款项系基于合同约定支付的对价,不具有刑法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案件结果:打掉诈骗罪,保全巨额财产
一审法院直接打掉诈骗罪指控,仅对敲诈勒索定罪,保全当事人巨额财产。诈骗罪被剔除后,不仅大幅降低了王某某的量刑压力,更保住了上亿元的涉案财产不被追缴。
典型意义与实务启示
本案的辩护成功具有重要的实务参考价值:第一,区分刑事诈骗与民事纠纷是关键,并非所有带有欺骗因素的交易都构成诈骗罪;第二,“非法占有目的”是诈骗罪的核心要件,如果无法证明行为人具有逃避返还财物的行为和表现,则不构成诈骗罪;第三,打掉重罪罪名往往意味着财产保全,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罪名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财产处置范围。


